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5-003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薛德龙先生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河南省中
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鉴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未来 12 个月内的投资需求以及未来良好的
盈利预期,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薛德龙先生提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
2、薛德龙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对于上述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接到薛德龙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及承诺》后,及时召集公司董事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对上述年度分配预案进行了研
究,公司全体董事参与了本事项的讨论。
经讨论研究,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薛德龙先生提
出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
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上述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要求。上述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全体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内幕信息的管理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