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15-00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5日(星期四)下午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 月 4日发出,会议材料随后也以电子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分别是何国纯、王强、饶东平、王权、季晓泉董事和张忠国、董威、秦伟、咸海波独立董事。杨旭东、孟杰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王权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梁君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王强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公司 4名监事、3 名非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鉴于邓远志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预算管理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咸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组成调整如下:
1、审计委员会原由邓远志、张忠国、季晓泉、孟杰组成,邓远志任主任委员;现调整为:由咸海波、张忠国、季晓泉、孟杰组成,咸海波任主任委员。
2、预算管理委员会原由何国纯、杨旭东、饶东平、邓远志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现调整为:由何国纯、杨旭东、饶东平、咸海波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合理有效地调配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子公司的各项经营及建设及时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也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金活动往来,同意由公司(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发生额 9900 万元资金资助,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资助 5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母公司为子公司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资助 2700 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过桥资金 2200 万元。上述资金资助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算。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取得资金时的综合资金成本收取。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