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05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1 月 13 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2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2 年3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4,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57.0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42.94 万元。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065《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3月 30 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12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 201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13 年 1月 8 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自 2013 年 1 月 24 日起至 2013 年 9 月 18 日止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7142.22 万元。
截止 201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142.22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14 年 1月 20 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自 2014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5 日止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7,00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4,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57.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42.94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 6,000吨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建设工程、年产 1.7 万吨圣经纸工程项目和年产 6 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其中:年产 1.7 万吨圣经纸工程项目和年产 6,000 吨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建设工程分别于 2012 年 7 月、12 月竣工投产,年产 6 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尚在进行中。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776.64万元。
截止 2015 年 1 月 12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542 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在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恒丰纸业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度,在闲置募集资金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中投证券认为: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