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5-004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鉴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其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张慧、林依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现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