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0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1、获得政府补助
公司收到株洲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环保治理补贴资金的证明》,因我公司按照株洲市建设“两型社会”的工作部署,通过强化污染减排工作,以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行环保综合治理工作,近两年累计投入大量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为推进公司继续加快发展转型升级,提升清水塘地区综合治理水平,特拨付我公司环保综合治理补助资金 2998 万元。
2、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税
根据《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和《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符合销售以工业烟气、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等为原料生产的硫酸、电银、精铟、铋、铜实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规定。经株洲市天元区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同意对本公司以工业烟气、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等为原料生产并销售的硫酸、电银、精铟、铋、铜等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公司累计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3830.5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的环保综合治理补助将列入营业外收入计入 2014 年度损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税款于获得时确认为公司的当期收益,累计对当期损益的预计影响额为 6828.5万元。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