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5-00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江津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要求,董事会同意将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变更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除决议有效期调整以外,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决议内容均不变。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有效期自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临 2015-002”《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临 2015-003”《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