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 13:30 ;
网络投票时间:自2015年1月21日下午15:00起至2015年1月22日下午15:00止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将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相关事项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 13:30 ;
4、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5年1月21日下午15:00起至2015年1月22日下午15:00止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厅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 案 名 称
1 审议《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 债券品种及期限
2.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5 还本付息方式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发行方式
2.8 担保方式
2.9 决议的有效期
2.10 承销方式
2.11 上市场所
2.12 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3
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月19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1 日 15:00 至 2015 年 1月 22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详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 1)。
2、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需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身份认证业务,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为有利于网络投票的顺利进行,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的投资者请尽可能提前办理身份认证业务。投资者可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办理身份认证:
(1)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使用注册时使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具体流程见《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附件 2)。深市证券账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激活网络用户后,投资者即可使用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阶段设置的网络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注册阶段设置的初始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参与深市证券网络投票,并可将沪市证券账户等与该深市证券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的其他证券账户关联在上述已激活的网络用户下,办理沪市证券的网络投票。
(2)投资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直接至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或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的原开户代理机构,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提交证券账户网络功能开通指令。开通指令提交后次日投资者方可使用其已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证券账户号及本次开通申请中所设置的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3)投资者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根据网站提示携带网上注册用户名、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至网站注册阶段选定的托管券商营业部进行现场激活。通过该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可在网上注册阶段需选择成为非电子证书用户或电子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仅需使用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电子证书用户还需使用在身份认证机构领取的电子证书登录系统。证书用户与非证书用户在登录系统后使用网络投票功能上没有差异。
3、有关股东办理身份认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办法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5 年 1 月 19 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
(2)联系电话:0754—85100989
(3)传 真:0754—85100797
(4)邮 编:515834
(5)联系人:刘伟宏、陈筱薇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7 日附件 1: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认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服务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咨询电话:4008-058-058附件 2:
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投资者选择报盘认证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需设置并激活网络服务密码,主要流程如下:
(一)网站注册
投资者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进入投资者注册网页,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自行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投资者网上填注的上述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 位数字校验号码。图示如下:
(二)交易终端激活
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最晚 15 个自然日的交易时间内,使用网上注册时填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0 元,密码重置为 2.0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图示如下:
网络用户当日激活后,中国结算通过短信方式提示投资者网络服务功能已开通,投资者即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码/网上用户名、网络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三)密码重置
投资者因网络服务密码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络服务密码并选择通过报盘认证方式办理的,其网络服务密码重置流程与上述规定基本类似。投资者也可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按照网页提示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重置网络服务密码。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人)对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意愿如下(在表决项后面的方框内打√):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 债券品种及期限
2.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5 还本付息方式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发行方式
2.8 担保方式
2.9 决议的有效期
2.10 承销方式
2.11 上市场所
2.12 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3
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说明:1、请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投票意见栏划“√”,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可由股东代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
3、此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时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