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 1 月 28 日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19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 9:30—11:30 和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福尔莱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是否为特别
议案名称
序号 决议事项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1.01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东女士 否
1.02 独立董事候选人:虞晓锋先生 否
2 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否
(注:议案一实行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将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 月 19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上出席股东大会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以信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四)及相关文件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2)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3)以信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3、会议登记时间:2015 年 1 月 20 日至 1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28390142
传真:0731-28390047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株冶宾馆四楼
邮编:412004
(二)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 月 6 日附:1、授权委托书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3、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4、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回执附件1
授权委托书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序号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1.01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东女士1.02 独立董事候选人:虞晓锋先生
2 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附件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 个
一、投票流程
(一)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 沪市挂牌投票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码 简称
738961 株冶投票 3 A 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3 号 本次 股东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大会 的所
有 3 项议
案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
1.01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东女士 1.01
1.02 独立董事候选人:虞晓锋先生 1.02
2 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2.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 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19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60096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961 买入 99.00 元 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2 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961 买入 2.00 元 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2 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961 买入 2.00 元 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2 号提案关于《关于解聘唐明成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961 买入 2.00 元 3股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 10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 2 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对应的申 申报股数
议案名称
报价格(元)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 2000 1000 1500胡晓东女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1000 500虞晓锋先生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附件 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账户持有股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附件 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 2015 年1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湖南省株洲市福尔莱大酒店举行的贵公司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身份证/营业执照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