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15-00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238 家企业为湖南省 2014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湘科高办字2014158 号),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 99.42%,以下简称“海利株洲”)均已认定(再次重新认定)为湖南省 2014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 2014 年 8 月 28 日,证书编号分别为 GR201443000067、GR201443000108。
二、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湖南理昂再生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等 156 家企业通过 201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 湘科高办字2014157 号),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常德”)已通过 201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发证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23 日,证书编号为 GF201443000146。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海利株洲”、“海利常德”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再次重新认定)或复审后,将在有效期内(证书有效期三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