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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致: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就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向贵公司出具了《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和《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就上述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期间,发行人涉及重大法律事项的更新,发行人律师进行了核实,为此,本所现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者外,与其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所作的各项声明,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1-3-1
一、发行人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的更新事项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富浩华”)于 2012 年 3 月5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国浩审字[2012]702A1302 号)和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国浩核字[2012]702A1303 号),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日,发行人仍符合如下条件:
1、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3、注册会计师已对发行人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4、注册会计师已对发行人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5、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有随意变更,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的经营资质的更新事项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新取得经营资质证书及已取得的经营资质证书的更新事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三、关联交易的更新事项
(一)新发生的关联交易
(1)2011 年 7 月 22 日,镇江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与镇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镇江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镇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镇江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3-2
(2)2011 年 9 月 29 日,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与武汉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签订《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向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2011 年 7 月 3 日,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湖里万达广场店与厦门湖里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湖里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厦门湖里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湖里万达广场店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2011 年 8 月 29 日,银川金凤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与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影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由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银川金凤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011 年 11 月,石家庄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与石家庄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电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石家庄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石家庄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6)2011 年,发行人与郑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郑州中原万达广场的租赁合同》,约定由发行人设立的影城公司向郑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租赁郑州中原万达广场内部分区域,用于设置和经营多厅影城,租赁期限为10 年。
2011 年 10 月 11 日,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与郑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郑州中原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郑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7)2011 年,发行人与廊坊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廊坊万达广场的租赁合同》,约定由发行人设立的影城公司向廊坊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廊坊万达广场内部分区域,用于设置和经营多厅影城,租赁期限为 10 年。
2011 年,发行人与廊坊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廊坊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廊坊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提供物业管
1-3-3理服务。
(8)2011 年,发行人与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的租赁合同》,约定由发行人设立的影城公司向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内部分区域,用于设置和经营多厅影城,租赁期限为 10 年。
2011 年 10 月 31 日,大庆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与大庆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大庆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大庆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9)2011 年,发行人与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福州万达广场的租赁合同》,约定由发行人设立的影城公司向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租赁福州万达广场内部分区域,用于设置和经营多厅影城,租赁期限为 10 年。
2011 年,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仓山分店与福州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签订《福州仓山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福州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向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仓山分店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0)2011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与泰州海陵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泰州万达广场的租赁合同》,约定由发行人设立的影城公司向泰州海陵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泰州万达广场内部分区域,用于设置和经营多厅影城,租赁期限为 10 年。
2011 年 9 月 9 日,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与泰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泰州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泰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1)2011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与常州新北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常州新北万达广场的租赁合同》,约定由发行人设立的影城公司向常州新北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常州新北万达广场内部分区域,用于设置和经营多厅影城,租赁期限为 10 年。
2011 年,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与常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1-3-4《常州新北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常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2)201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与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唐山路南万达广场的租赁合同》,约定由发行人设立的影城公司向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唐山路南万达广场内部分区域,用于设置和经营多厅影城,租赁期限为 10 年。
2011 年,唐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与唐山万达广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唐山路南万达广场影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唐山万达广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唐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3)2011 年 12 月,发行人与上海宝山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由发行人向上海宝山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坐落于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 936 号 5 层内的部分区域,用于设置和经营多厅影城,租赁期限为 10 年。
(14)2011 年 11 月,发行人与北京万达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万达广场 B 座写字楼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由发行人向北京万达广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北京万达广场 B 座写字楼 11层,计租面积为 1,863.26 平方米。用途为作为办公使用。租赁期限为 3 年,自201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9 日。
(15)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
2012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并取代双方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框架协议,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其目前及未来合法拥有的各地万达广场的房屋租赁予发行人,由发行人用于经营电影院相关业务,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也将向发行人提供物业服务,发行人支付相应的对价承租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并接受其提供的物业服务。租赁期限及提供物业服务的期限均为 20 年。租金为比例租金,自 2012年度开始,比例租金按 11%计算,在每十个公历年度结束后,由双方共同指定会
1-3-5计师对上十个公历年度最后三个公历年度的非关联影院租金比例进行专项审计,确定非关联影院最后三个公历年度平均租金比例,并对下属关联影院租金水平进行调整,调整原则为当非关联租金比例与 11%相比,绝对值超过 1%时,关联租金比例调整 1%的整数倍,调整后使两者差值小于 1%;调整后的关联租金比例不超过 13%,不低于 9%。物业管理费根据服务内容及可能发生的服务成本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标准为 10-20 元/平方米/月,具体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由双方的各自下属公司签署。
(16)2012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商标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之内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第四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更新事项”。
经审阅上述合同及相关文件,本所认为,上述合同合法有效,对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和合同对方具有约束力。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中,第(1)至(13)项系根据由发行人和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签订并经发行人 201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签订;第(14)、(15)和(16)项已经发行人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也依法发表了独立意见。依据本所律师具有的专业知识所能够作出的判断,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的显失公允或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出租物业的关联方取得房屋权属文件的情况
(1)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其关联方共签署了总计 40 宗物业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有 31 宗物业的出租方就所出租物业取得了房屋权属文件。自本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又有 7 宗物业的出租方就所出租物业取得了房屋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3-6
序号 出租方 租赁房屋 出租房产的产权文件
淮安万达广场投资有 淮安市清河区万达广 《房屋所有权证》淮房权证1
限公司 场内部分区域 清河字第 A201128003 号
上海嘉定万达投资有 上海嘉定万达广场内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沪房2
限公司 部分区域 地嘉字(2011)第 019025 号)
镇江万达广场投资有 镇江万达广场内部分 《房屋所有权证》 镇房权证3
限公司 区域 润字第 9006962500 号)
石家庄万达广场投资 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 《房屋所有权证》 石房权证4
有限公司 内部分区域 裕字第 590000967 号)
武汉经开万达广场投 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内 《房屋所有权证》 武房权证5
资有限公司 部分区域 经字第 2011007707 号)
厦门湖里万达广场投 厦门湖里万达广场内 《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厦6
资有限公司 部分区域 国土房证第 00890957 号)
银川金凤万达广场投 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内 《房屋所有权证》 房权证金7
资有限公司 部分区域 凤区字第 2011079428 号)
(2)新发生的关联交易
就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新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就其出租物业取得房屋权属文件的情况,本所进行了核查,详情如下表所示:
序号 出租方 租赁房屋 出租房产的产权文件
郑州万达广场投资有 郑州中原万达广场内 《房屋所有权证》 郑房权证1
限公司 部分区域 字第 1201010510 号)
廊坊万达广场投资有 廊坊万达广场内部分 《房屋所有权证》 廊坊市房2
限公司 区域 权证廊字第 201200644 号)
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 福州仓山万达广场内 《房屋所有权证》 榕房权证3
限公司 部分区域 R 字第 1203064 号)
泰州海陵万达广场投 泰州万达广场内部分 《房屋所有权证》 泰房权证4
资有限公司 区域 海陵字第 1000046240 号)
常州新北万达广场投 常州新北万达广场内 《房屋所有权证》 常房权证5
资有限公司 部分区域 新字第 00537788 号)
1-3-7
序号 出租方 租赁房屋 出租房产的产权文件
北京万达广场房地产 北京市朝阳区万达广 《房屋所有权证》 京房权证6
开发有限公司 场 B 座 11 层 朝其 06 字第 002051 号)
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 唐山路南万达广场内
7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限公司 部分区域
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 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
8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投资有限公司 内部分区域
上海宝山万达投资有 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
9 尚在建设中
限公司 纪念路 936 号 5 层
上表第 1 至 6 项所列的出租方已就租赁物业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第 7、8 和 9 项所列的出租方未就其出租的房产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具体情形如下:
1. 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已就出租物业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预计,其可于 2012 年第二季度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唐山万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 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出租物业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预计,其可于 2012 年第二季度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 上海宝山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出租物业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A 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工程尚在建设中,暂不具备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根据上海宝山万达投资有限公司预计,其可于 2012 年第三季度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上海宝山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更新事项
1-3-8
(一)商标权
1、已收购的商标的变更登记情况
发行人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达集团”)于 2011 年 2 月 12 日签订《商标转让协议》,约定万达集团将 53 项商标转让予发行人。发行人已就上述商标中的 23 项商标取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根据前述文件,该等 23 项商标已被核准由万达集团转让予发行人。该等被准予转让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证编号 注册有效期限
1 5249831 2009-4-21 至 2019-4-21
2 5249828 2009-4-21 至 2019-4-21
3 5249872 2009-4-21 至 2019-4-21
4 5249808 2009-4-21 至 2019-4-21
5 5249879 2009-4-21 至 2019-4-21
6 5249822 2009-4-21 至 2019-4-21
7 5249874 2009-4-21 至 2019-4-21
8 5249826 2009-4-21 至 2019-4-21
9 5249871 2009-4-21 至 2019-4-21
10 5249820 2009-4-21 至 2019-4-21
11 5249790 2009-4-21 至 2019-4-21
12 5249877 2009-4-21 至 2019-4-21
13 5249814 2009-4-21 至 2019-4-21
14 5249909 2009-4-21 至 2019-4-21
15 5249786 2009-4-21 至 2019-4-21
16 5249807 2009-4-21 至 2019-4-21
17 5249864 2009-4-21 至 2019-4-21
18 5249914 2009-4-21 至 2019-4-21
19 7921981 2011-3-28 至 2021-3-27
20 7921975 2011-3-28 至 2021-3-27
21 5249834 2009-4-21 至 2019-4-21
22 5249830 2009-4-21 至 2019-4-21
1-3-9
序号 注册证编号 注册有效期限
23 5249824 2009-4-21 至 2019-4-21
2、新受让商标
发行人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9 日签订《关于<商标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向发行人无偿转让一项商标(见下表)。自转让完成之日起,发行人无偿许可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含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使用该增加转让的商标,但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得使用该商标从事与发行人正在从事的如下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1)电影院投资(2)电影放映(3)发行人向其下属或加盟的电影放映单位提供电影拷贝(数字或胶片)用于放映。
注册证 注册日 有效期
商标 类别 使用商品/服务
号码 期 限
学校(教育),公共游乐场,文娱活动,
文娱节目,演出服务,马戏场,组织竞
赛,体育教育,提供娱乐设施,安排和
组织会议,安排和组织代表大会,夜总
会,娱乐信息,组织文化教育展览,娱
乐,提供高尔夫球设备,健身俱乐部,
假日野营服务(娱乐),现场演出,提
供电影院设施,日间托儿所,组织体育
2004-11-
活动竞赛,无线电文娱节目,培训,教
1994-11- 28 至
772608 41 育,讲课,教学,唱片出租,出租电影
28 2014-11-
胶片,电影胶片出租,代订戏剧票,收
27
费图书馆,收音机和电视机出租,电视
和无线电节目制作,音乐堂,录像带制
作,放电影,住宿学校,电视文艺节目,
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安排和组
织学术讨论会,筹划聚会(娱乐),实
际培训(示范),实际训练(示范),提
供博物馆设施(表演,展览),录音棚
服务,游览信息,娱乐活动信息,体育
1-3-10
设备出租(车辆除外),体育运动器材
出租(车辆除外),体育场设施出租,
盒式录像机出租,录像带出租,安排和
组织专家讨论会,体育野营服务,安排
组织专题讨论会
(二)域名
发 行 人 为 其 拥 有 的 “wandacinemas.net” 、 “wandacinemas.com” 以 及“wandacinemaline.com”等三项域名办理了续期手续并为“wandafilm.net”域名办理了期限变更手续。其中,“wandacinemas.net”域名延期后的有效日期为 2011 年3 月 21 日至 2013 年 3 月 21 日, “wandacinemas.com”域名延期后的有效日期为2011 年 3 月 21 日至 2014 年 3 月 21 日,“wandacinemaline.com”域名延期后的有效日期为 2007 年 8 月 23 日至 2013 年 8 月 23 日,“wandafilm.net”域名期限变更后的有效日期为 2005 年 9 月 28 日至 2013 月 9 月 28 日。
(三)新设子公司
1、发行人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新设子公司大庆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万达”)。根据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萨尔图分局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23060210005954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庆万达的住所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 15-3 号,法定代表人为李耀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黑证放(2011)字第 008 号,有效期一年);[影剧院]见《卫生许可证》(萨)卫公字[2011]第 000443 号,有效期至 2015 年 10 月 24 日;预包装食品零售(见《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P2306021110001690,有效期至2014 年 10 月 20 日)一般经营项目: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服装、玩具、饰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场地、柜台租赁。
2、发行人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新设子公司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万达”)。根据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分局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41010200003119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郑州万达的住所为
1-3-11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南秦岭路西万达广场娱乐楼 5 楼,法定代表人为李耀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乳粉及液态奶)(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9 月 19 日),工艺品(不含文物),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玩具,饰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不得经营)营业期限为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发行人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新设子公司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万达”)。根据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新北)分局于 2011 年 12月 5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40700017689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常州万达的住所为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 88 号万达广场娱乐楼五、六层,法定代表人为李耀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的零售。一般经营项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玩具、饰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场地租赁服务。营业期限为 2011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3 日。
4、发行人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新设子公司廊坊市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万达”)。根据廊坊市广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13100300003542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廊坊万达的住所为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与金光道交口万达广场,法定代表人为李耀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6 日);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介(场地)发布户外广告(广告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0 月 25 日);销售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服装、玩具、饰品。营业期限为 201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41 年 10 月 25 日。
5、发行人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新设子公司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万达”)。根据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陵分局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核
1-3-12发的注册号为 32120200008806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泰州万达的住所为泰州市万达广场 226 号娱乐楼三楼,法定代表人为李耀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零售。一般经营项目:电影院投资管理、影视信息咨询;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玩具、饰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场地租赁。
6、发行人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新设子公司唐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万达”)。根据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13020000009663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唐山万达的住所为唐山路南区新华东道与文化路交叉口(万达广场娱乐楼四层),法定代表人为李耀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6月 30 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 23 日);文具用品、工艺美术品(除文物)零售;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营业期限为 201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年 3 月 28 日。
7、发行人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新设子公司岳阳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万达”)。根据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9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4306020000185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岳阳万达的住所为岳阳市金鹗东路与学院路交汇处步步高广场 6 楼,法定代表人为李耀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影院管理;电影放映(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预包装食品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月 4 日);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饰品的销售;自由场地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喷绘制作。(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营业期限为 201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
8、发行人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新设子公司上海宝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山万达”)。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3-1312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31011300094447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宝山万达的住所为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 936 号 5 层,法定代表人为李耀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销售;广告制作及发布;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营业期限为 2012 年 1 月 12 日至2032 年 1 月 11 日。
(四)新设分支机构
1、发行人子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新设分支机构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仓山分店(以下简称“福州仓山店”)。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350104100058335 的《营业执照》,福州仓山店的营业场所为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 276 号仓山万达广场 A3 座第四层,负责人为李耀汉,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有效期自 201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自 2011 年 9 月 16 日至 2014 年 9 月 15 日);销售工艺品、服装、玩具;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发行人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5 日新设分支机构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桐梓坡店(以下简称“长沙桐梓坡店”)。根据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 年 9 月 20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430100000156210 的《营业执照》,长沙桐梓坡店的营业场所为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与金星大道交汇处东北角步步高商业广场九楼,负责人为李耀汉,经营范围为电影院管理;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服装、玩具饰品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发行人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新设分支机构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越溪店(以下简称“苏州越溪店”)。根据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 年 11 月 15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506000264199 的《营业执照》,苏州越溪店的营业场所为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 1109 号 12 幢,负责人为李耀汉,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美
1-3-14术品、服装、饰品、玩具。
4、发行人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新设分支机构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东营店(以下简称“青岛东营店”)。根据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年 11 月 24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370500100004311 的《营业执照》,青岛东营店的营业场所为东营区西二路与北一路交汇处,负责人为叶宁,经营范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工艺品;场地租赁;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文证件经营)。
(五)注销分支机构
2012 年 3 月,发行人子公司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办理了长江分公司的注销手续。2012 年 3 月 15 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长江核注通内字[2012]第 1200126202 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注销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
(六)发行人租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若干宗物业的出租方新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该等房屋租赁合同中向关联方租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三条第(二)项以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一部分第二条第(二)项;该等房屋租赁合同中向非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
序号 出租方 租赁房屋 租赁期限
积(m2)
SM 商业城(苏 苏州 SM 城市广场内部
1 2,500 自计租日起 15 年
州)有限公司 分区域
步步高商业连锁 步步高百货长沙店内部
2 3,890 自计租日起 15 年
股份有限公司 分区域
步步高商业连锁 岳阳步步高广场内部分
3 3,100 自计租日起 15 年
股份有限公司 区域
山东金益德投资 德州阳光新天地项目内
4 3,346.45 自计租日起 15 年
置业有限公司 部分区域
重庆华立地产
(集团有限公 重庆市新天泽国际广场 自交付之日起至 2027
5 3,467
司)商业经营管 裙楼 4 层内部分区域 年 12 月 31 日
理分公司
1-3-15
租赁面
序号 出租方 租赁房屋 租赁期限
积(m2)
晋城市凤展购物 晋城凤展新时代广场内
6 3,875 自计租日起 15 年
广场有限公司 部分区域
无锡市龙腾商业
无锡哥伦布广场内部分
7 投资发展有限公 2,200 自计租日起 15 年
区域
司
成都和信房地产 成都市新城市中心 4 层
8 4,050 自计租日起 15 年
有限公司 内部分区域
上述租赁中,第 1 项的出租方提供了显示出租方为产权人的租赁物业的房屋所有权证;第 2 项至第 5 项的出租方虽未能提供租赁物业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但提供了租赁物业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本所认为,上述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可以根据该等租赁合同使用租赁物业,并可对于由于出租方原因发生的影响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使用租赁物业的情形向出租方主张违约责任。
上述租赁中,第 6 项的出租方提供了租赁物业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 7 项的出租方提供了租赁物业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能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由于第 6 及第 7 项的出租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所认为,上述租赁合同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可以根据该等租赁合同使用租赁物业,并可对于由于出租方原因发生的影响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使用租赁物业的情形向出租方主张违约责任。
上述租赁中,第 8 项的出租方仅提供了就拟出租物业所在地块的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发行人向本所确认,第 8 项为发行人为将来拟设立之影城承租之物业,发行人尚未实际使用,亦未设立相应影城公司,该等租赁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本所认为,该等出租方未能提供完善的建设证明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更新事项
1-3-16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在各地租赁房屋,并就租赁物业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且发行人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 年 5 月 9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该等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及框架协议的更新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三部分“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更新事项”。
2、商标转让合同
2012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商标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之内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第四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更新事项”。
3、采购合同
2012 年 3 月,发行人与北京龙腾八方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根据该合同,发行人向北京龙腾八方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哈根达斯冰激凌”产品。合同期限为 2 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分红政策事项的更新
2012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2012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第 5 条、第 151 条有关公司住所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2012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12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行人上市后,公司的具体分红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注重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实行持续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3-17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主要采用现金形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现金流量状况、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为目标,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因生产经营、投资规划以及长期发展需求致使利润分配政策需要调整的,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依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修改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的分红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新事项
2012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刘歌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曾茂军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 2012 年11 月 30 日。
1-3-18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变化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发行人的税务的更新事项
(一)根据国富浩华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于 2011 年下半年度享受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先征后返的情形如下:
(1)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8 月收到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山东省管理委员会返还的 969,728.14 元电影专项资金。
(2)天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6 日收到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天津市管理委员会返还的 900,000 元电影专项资金。
(3)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收到了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返还的共计 743 万元电影专项资金。
(4)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收到了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分五笔返还的总计 6,427,862.29 元电影专项资金。
(5)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收到了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返还的 2,307,121.43 元电影专项资金。
(6)株洲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收到了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返还的 607,640.13 元电影专项资金。
(7)大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收到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山西省管理委员会返还的 686,050.67 元电影专项资金。
(二)就 2011 年度依法纳税事宜,发行人及其各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各自主管税务部门的证明文件如下:
1.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涉税证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纳税人,已依法在该局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号为:110105771592841。
1-3-19暂未发现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逾期申报、欠税、滞纳金情形。
2. 根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是该局商务中心区税务所正常户,“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税款已按期足额缴纳”。
3.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天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征管企业,“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现为一般纳税人,2003 年 12 月开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能够按时申报缴纳税款,无有欠税及过往违章记录”。
4.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天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征管的企业,“该单位 2011 年 1 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能按时申报纳税,截至目前未有违章罚款记录”。
5. 根据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天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河东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 根据天津市河东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天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河东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7. 根据天津市南开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天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南开三马路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0 年 8 月开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按时申报,未因违反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及欠缴税款之情形”。
8. 根据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天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南开三马路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1-3-20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9.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南宁市兴宁区国家税务局涉税证明》,南宁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管辖的纳税人,“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期间应申报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已按期申报并已足额缴纳其所申报的税款,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10.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南宁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1.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2.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 根据武汉市武昌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春树里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5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数款,无被处罚的情形”。
14. 根据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春树里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汉商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4 月 1 日
1-3-21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截至到目前为止,无欠缴税款情况”。
16.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汉商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没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7.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菱角湖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8.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菱角湖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9. 根据武汉市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经开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20. 根据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经开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21. 根据哈尔滨市道里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22. 根据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
1-3-22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未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
23. 根据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衡山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24. 根据哈尔滨市香坊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衡山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25. 根据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乐松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26. 根据哈尔滨市香坊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乐松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27. 根据大连市西岗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涉税证明》 西国税外证[2012]08 号),大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属该局所管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税收征管系统中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8. 根据大连市西岗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纳税证明》 大地税西[2012]2951 号),大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正常户,2011 年缴纳税款 1,343,116.96 元,2011 年暂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9. 根据长春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纳税证明》,
1-3-23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的纳税人,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期间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854,225.25 元,企业所得税2,830,401.58 元”。
30. 根据长春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31. 根据青岛市市北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延吉路店,2011 年所属期 1-12 月申报增值税税率(17%),2011 年 1-12 月申报所得税税率(25%),2011所属期内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违法违章记录。
32. 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北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延吉路店,2011 年所属期 1-12 月申报营业税税率(5%),2011 年 1-12 月申报城市建设费税率(7%),2011 年 1-12 月申报教育费附加税率(3%)、2011 年 1-12 月申报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自 2011 年至今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违法违章记录。
33. 根据南昌市东湖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南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34. 根据南昌市东湖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南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35. 根据银川市兴庆南区国家税务局新华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银川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1
1-3-24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36. 根据银川市兴庆南区地方税务局胜利所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银川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37. 根据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正源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银川金凤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7月 6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38. 根据银川市兴庆南区地方税务局胜利所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银川金凤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7 月 6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39.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8 日出具的《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涉税证明》,“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辖区内纳税人,在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存在预期申报、欠税、滞纳金情形”。
40.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税款已按期足额缴纳”。
41.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涉税证明》,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天通苑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共缴纳增值税 181519.42 元”。
42.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北京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1-3-25天通苑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能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且核心征管系统显示该企业查询期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43. 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石景山店是该局辖区内纳税人,“未发现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逾期申报,欠税情形,无被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44. 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石景山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能够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记录”。
45.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涉税证明》,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望京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6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纳税人已申报入库增值税款9062.93 元,暂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46.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望京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缴纳营业税 96699.56 元,城建税 7403.38 元,教育费附加 3172.87 元,个人所得税4775.77 元,文化事业建设费 4479.78 元,未发现欠税信息,未接受处罚”。
47.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上海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底,申报的税款已足额入库,尚未发现欠税记录和税务处罚记录”。
48.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杨浦区分局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上海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09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底,申报的税款已足额入库,尚未发现欠税记录和税务
1-3-26处罚记录”。
49.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宁波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0. 根据宁波市鄞州地方税务局姜山分局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宁波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1.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宁波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江北店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至今尚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形”。
52. 根据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宁波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江北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3.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4.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5.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成华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1-3-27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6. 根据成都市成华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成华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7.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锦华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8.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锦华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59.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金沙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0. 根据成都市青羊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金沙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1.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红牌楼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2.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
1-3-28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红牌楼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3. 根据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万江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东莞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4. 根据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万江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涉税证明》,“暂未发现东莞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期间有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65. 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6. 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7. 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新华西街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8. 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新华西街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69. 根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税务证
1-3-29明》,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70. 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71. 根据惠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惠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72.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河南岸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惠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73. 根据长沙市天心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企业,“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收处罚的情形”。
74.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企业,“2011 年度纳税申报的税种、税率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且截止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暂无任何重大地方税务违反行为不良记录,暂未受过地方税务主管部门重大处罚”。
75. 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桐梓坡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76.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
1-3-30出具的《税务证明》,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桐梓坡店是该分局所辖征管企业,“该单位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成立,自开业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按时进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申报的税款,目前暂未发现该单位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形,也暂未接到有关该单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举报”。
77.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民乐店、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解放路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78.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民乐店、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解放路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79.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出具《税务证明》,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民乐店、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解放路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80. 根据潍坊市奎文国家税务局廿里堡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潍坊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81. 根据潍坊市地方税务局奎文分局大虞中心税务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潍坊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31
82. 根据安徽省蚌埠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蚌埠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83. 根据蚌埠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于 2012 年 2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蚌埠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84. 根据晋江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纳税证明》,晋江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期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 866978.37 元”。
85. 根据晋江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涉税证明》,晋江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期间入库地方自缴各税 537809.24 元,自缴各费 70284.78 元,代扣代缴个税 32558.2 元,社保费 324541.84 元,总计 965294.06 元”。
86. 根据南京市白下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管辖的纳税单位,“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月能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无拖欠税款记录,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87. 根据南京市白下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为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88. 根据南京市建邺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南京河西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经核查,到目前为止暂未受过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89. 根据南京市建邺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所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
1-3-32证明》,南京河西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90. 根据株洲市荷塘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3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株洲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91. 根据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3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株洲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92. 根据汉中市汉台区国家税务局北城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汉中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93. 根据汉中市汉台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汉中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94.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海口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形”。
95.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海口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管辖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到目前暂未发现有被处罚的情形”。
1-3-33
96. 根据大同市城区国际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大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97. 根据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大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98. 根据沈阳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纳税证明》,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缴纳增值税共计 357288.90 元。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无税收罚款记录”。
99. 根据沈阳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无欠税及税收罚款记录”。
100. 根据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铁西店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01. 根据沈阳市铁西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铁西店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02. 根据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34
103. 根据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04.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湖里万达广场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05.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员当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湖里万达广场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06.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07.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员当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08.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重庆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南坪第三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暂未发现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
109.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重庆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
1-3-35法规被处罚的情形,暂未发现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
110.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重庆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大融城店是该局观音桥税务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暂未发现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
111.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函》,重庆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大融城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暂未发现有违法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形”。
112. 根据洛阳市涧西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洛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13. 根据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洛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14.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于2012 年 1 月 30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上海周浦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情形”。
115. 根据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无锡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16. 根据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
1-3-36《证明》,无锡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根据系统数据查询按期申报纳税,无欠税”。
117.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包头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18.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包头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19. 根据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济南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20. 根据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市中分局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济南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21. 根据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襄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22. 根据襄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襄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23. 根据宜昌市伍家岗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
1-3-37明》,宜昌万达国家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形”。
124. 根据宜昌市地方税务局伍家岗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宜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被处罚情形”。
125.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纳税证明》(穗云国税-纳[2012]100030 号),广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管辖的纳税人,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缴纳增值税 423,661.88 元;共实现增值税出口免抵额调库共计 0 元。
126.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穗地税云告字[2012] 15 号),“广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011 年度上缴税额共计 4,681,201.56 元,至今暂未发现违反地方税收有关规定的行为”。
127. 根据浙江省绍兴县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证明》,绍兴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无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128. 根据浙江省绍兴县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绍兴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29. 根据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合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未有被处罚的情形”。
130. 根据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包河区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合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情形”。
1-3-38
131. 根据福州市台江区国家税务局亚峰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2.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尚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3.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国家税务局金山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2 月 12日出具的《税务证明》,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仓山分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4. 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金山分局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仓山分店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5. 根据三亚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三亚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为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6. 根据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淮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232,088.77 元,没有被处罚的情形”。
137. 根据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淮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
1-3-39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8.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三亚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为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39. 根据吉林市东市商贸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免予核发税务登记证明》,吉林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不属于国税征管范围,免予核发国税税务登记证。
140. 根据吉林市昌邑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吉林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在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41.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于2012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上海江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两部门辖区内的纳税义务人,在 2011 年 4 月开业至今正常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征管系统中暂未发现该企业涉税的处罚记录”。
142. 根据江苏省镇江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证明》,镇江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43. 根据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镇江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款项,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44. 根据唐山市路南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唐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
1-3-40的情形”。
145. 根据唐山市路南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唐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46. 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证明》,石家庄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47. 根据石家庄市裕华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证明》,石家庄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48. 根据郑州市中原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49.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绿东村税务所于 2012 年 3 月 7日出具的《税务证明》,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年 10 月 12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0. 根据廊坊市广阳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廊坊市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1. 根据廊坊市广阳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廊坊市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是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
1-3-41的情形”。
152. 根据大庆市萨尔图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大庆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3. 根据大庆市萨尔图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2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大庆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此期间无处罚记录”。
154. 根据泰州市国家税务所第三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5. 根据江苏省泰州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6. 根据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暂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7. 根据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8. 根据甘肃省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 2011 年12 月 3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兰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1-3-42(因影城目前正在筹备期间,每月零申报),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159. 根据甘肃省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税务证明》,兰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所辖征管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形”。
九、发行人消防安全的合规情况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了解,各地公安消防部门系负责对影院安全消防事宜进行监管的主管部门。就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各已开业影院遵守安全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发行人已取得各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具体情形如下:
1. 根据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和平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函》,天津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2.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消防处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函》,天津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南开三马路店系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处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3.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消防处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函》,天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河东店系该消防处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消防处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 根据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函》,南宁万
1-3-43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市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南宁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生火灾事故”。
5. 根据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辖区内企业,“公司成立以来,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至今未发生火灾事故”。
6. 根据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春树里店系辖区内企业,公司成立以来,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至今未发生火灾事故。
7. 根据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汉商店系辖区内企业,公司成立以来,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至今未发生火灾事故。
8. 根据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菱角湖店系该支队辖区内企业,公司成立以来,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至今未发生火灾事故。
9.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经开店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该影城自开业以来(2012 年 8 月 27 日开业),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积极注重消防安全设施维护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
10. 根据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道里区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严格遵守国家
1-3-44消防法律法规,在经营过程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没有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没有收到任何消防处罚”。
11. 根据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香坊区大队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证明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衡山店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大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2. 根据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香坊区大队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证明函》,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乐松店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大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3. 根据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出具的《证明函》,大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4. 根据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消防科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函》,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重庆路万达广场店、红旗街万达广场店)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面的争议”。
15. 根据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重点保卫科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证明函》,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赛德广场店、欧亚大卖场店)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
1-3-45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6. 根据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北区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函》,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注册有延吉路影城、台东影城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大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7. 根据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函》,南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辖区内单位,“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8. 根据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兴庆区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函》,银川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东方红店系银川市兴庆区辖区内企业,“自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9. 根据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金凤区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函》,银川金凤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20.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出具的《证明函》,上海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1-3-46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21. 根据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鄞州区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函》,宁波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22. 根据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函》,宁波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江北店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23. 根据成都市公安消防局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证明函》,成都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今(2012年 2 月 29 日),成都成华 SM 店、成都财富店、成都锦华万达店、成都金沙店、成都红牌楼店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未出现因消防问题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24. 根据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万江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函》,东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自成立至今未发生火灾事故”。
25. 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证明函》,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3-47
26. 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证明函》,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店、新华西街店系该支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27.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公安消防局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函》,惠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期间,未因违法消防法律法规受到过消防行政处罚。
28. 根据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证明》,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间,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未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没有任何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
29. 根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安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重点保卫科于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函》,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李家村碑林万达广场店)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30.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证明函》,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解放路店、民乐园店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31. 根据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函》,潍坊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自 2011 年至今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受到消防行政处罚”。
1-3-48
32. 根据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函》,蚌埠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33. 根据晋江市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在 2008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晋江市公安消防大队未对晋江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34. 根据南京市公安消防局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函》,南京河西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35. 根据南京市白下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单位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36. 根据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株洲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列管的消防重点单位,“自 2011 年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37. 根据汉台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函》,汉中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
1-3-49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大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38. 根据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海口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万国店未发生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被给予行政处罚等行为。
39. 根据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函》,大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0. 根据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中兴中队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函》,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中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中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1. 根据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中兴中队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证明函》,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铁西店系该中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中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2. 根据苏州市平江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函》,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3. 根据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处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函》,
1-3-50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自开业以来(2009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2 年 3 月 6日期间),未出现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而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况。
44. 根据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处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函》,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湖里万达广场店自开业以来(2011 年 8 月 30 日至2012 年 3 月 6 日期间),未出现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而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况。
45.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证明函》,重庆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问题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形,未发生火灾,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6.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证明函》,重庆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大融城店系该局辖区内企业, “自 2011 年 1 月 1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7. 根据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函》,洛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8.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出具的《证明函》,上海周浦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49. 根据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证明》,无锡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营业至今,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
1-3-51律法规规定,注重消防安全管理,未发生火灾事故,也未受到消防行政处罚。
50. 根据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包头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情况的函》(包公消函字[2012]2 号),包头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建筑消防设施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经内蒙古产品质量第十七检测站检测合格,2010 年 10 月 29 日经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2010 年 11 月3 日经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2011 年 10 月 26 日 IMAX影院经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自 2010 年 11 月 4 日成立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因消防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与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51. 根据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函》,济南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经四路魏家庄万达商业步行街无楼,隶属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该支队对济南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进行了消防安全监察,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3 月 1 日期间,济南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办理了消防相关手续,在经营中重视消防安全,未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况,也未发生火灾事故。
52. 根据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函》,襄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0年 11 月 26 日开业以来,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维护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
53. 根据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1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函》,宜昌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54. 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证明函》,广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
1-3-52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55. 根据绍兴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于 2012 年出具的《证明函》,绍兴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消防大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56.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证明函》,合肥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包河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因消防问题而受处罚的倾向,与大队无有关消防监督方面的争议”。
57. 根据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函》,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没有因为消防问题受到消防行政处罚”。
58. 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函》,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仓山分店“自 2011 年 9 月 28 日成立至 2012 年 3月 4 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和出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59.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消防局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三亚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消防设备完好,安全管理状态良好,无相关消防行政处罚”。
60. 根据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函》,淮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
61.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函》,
1-3-53上海江桥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62. 根据镇江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函》,镇江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63. 根据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函》,唐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64. 根据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检查员李宏瑞与李元峰于 2012 年 3月 19 日签署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石家庄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此次检查未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
65. 根据郑州市中原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出具的《证明函》,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大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0 月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消防管理部门无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66. 根据廊坊市广阳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廊坊市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1 月 11 日以来,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1-3-54
67. 根据大庆市公安局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大庆萨尔图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万达广场商业中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庆 B 公消验[2011]第 0147 号),综合评定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68. 根据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证明》,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营业至今,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注重消防安全管理,未发生火灾事故,也未受到消防行政处罚。
69. 根据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证明函》,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系该支队辖区内企业,“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注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消防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与本支队也无任何有关消防方面的争议”。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各地消防部门出具的确认以及本所同北京市消防主管部门的现场访谈及核查,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在安全消防方面不存在隐患,在各影城配备了完善的消防设施,未曾发生火灾、踩踏安全事故,也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募投项目所在物业的权属文件或建设许可文件的更新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建设方就其物业取得的权属文件/建设许可文件更新情况如下:
1. 上海江桥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与华江路交界处,所在物业由上海嘉定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上海嘉定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积(㎡)
上海市房 2011 年 9 沪 房 地 嘉 字 嘉定区金沙江西路 1075 弄 17 119,793
地产权证 月 28 日 (2011)第 019025 号、49 号、金沙江西路 1063 号、
号 金沙江西路 1051 弄 1-100 号、
华江路 848 号
1-3-55
2. 镇江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镇江市黄山西路,所在物业由镇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镇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积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
房屋所有 2011 年 11 镇房权证润字第 镇江万达广场 DO8 幢第负 2 至 104,941.42
权证 月 10 日 9006962500 号 5层
3. 厦门湖里万达广场项目
该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与金山路交叉口东南,所在物业由厦门湖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厦门湖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积(㎡)
厦门市土 2011 年 12 厦国土房证第 湖里区仙岳路 4666 号 1-5 层百 28,624.3
地房屋权 月6日 00890957 号 货证
4. 武汉经开万达广场项目
该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所在物业由武汉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武汉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积(㎡)
房屋所有 2011 年 12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12C2 地块 90,143.74
权证 月 22 日 2011007707 号 经开万达广场 A 区购物中心
5. 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以北、槐中路以南,所在物业由石家庄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石家庄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积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
房屋所有 2012 年 2 石房权证裕字第 裕华区槐安东路 123 号石家庄 191,946.62
权证 月 29 日 590000967 号 裕华万达广场商务综合楼
1-3-56
6. 福州仓山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仓山区浦上大道,所在物业由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积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
房屋所有 2012 年 2 榕房权证 R 字第 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 272 166,086.14
权证 月2日 120306 号 号仓山万达广场(原浦上大道
北侧与金州南路东侧交叉处)A
区(A1-A4)1 层 185 商铺等
7. 郑州中原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西路南、秦岭路西,所在物业由郑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郑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积(㎡)
房屋所有 2012 年 2 郑房权证字第 中原区中原中路 171 号 11 号楼 17,213.69
权证 月 15 日 1201010510 号 综合楼 5-6 层
8. 廊坊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廊坊市永丰道以南,所在物业由廊坊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廊坊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积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
房屋所有 2012 年 2 廊坊市房权证廊 廊坊市新华路 50 号万达广场 A 车库
权证 月 15 日 字第 201200644 号 区商业、超市、车库 37,029.51
商业
100,343.18
超市
15,692.32
9. 泰州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海陵区海陵南路西侧、济川东路北侧,所在物业由泰州海陵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泰州海陵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1-3-57
建筑面积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
房屋所有 2012 年 1 泰房权证海陵字 海陵区济川东路 226 号 15,756.35
权证 月 20 日 第 1000046240 号
10. 常州新北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大道西侧,所在物业由常州万达开发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常州万达开发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积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
房屋所有 2012 年 3 常房权证新字第 新北万达广场 6-1 号 97,082.05
权证 月9日 00537788 号
11. 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金凤区正源北街西侧、上海西路南侧,所在物业由银川金凤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银川金凤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如下:
建筑面积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房屋坐落
(㎡)
房屋所有权 2011 年 12 房权证金凤区字第 金凤区上海路南侧正源北街西侧 19,917.36
证 月 22 日 2011079428 号 银川金凤万达广场 2 号楼四层商
业
12. 长春宽城万达广场影城项目
该项目位于长春市宽城区铁北二路以北,规划路以南,所在物业由长春宽城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设方已就该项目取得的证照情况如下: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面积/规模(㎡)
2011.06.08 长国用(2011)第 030009472 号 8,253
—— 长国用(2011)第 030009473 号 19,258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1.06.08 长国用(2011)第 030009474 号 18,387
2011.06.08 长国用(2011)第 030009475 号 42,90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11.04.29 地字第 220000201100149 102,328
2011.09.29 建字第 220000201100457 号 176,992.6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1.09.29 建字第 220000201100458 号 72,509.56
2011.10.14 长建工字[2011]第 0965 号 105,059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73 号 5,00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74 号 5,600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75 号 5,700
1-3-58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面积/规模(㎡)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76 号 3,588.79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77 号 6,400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78 号 9,000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79 号 10,766.4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80 号 5,300
2011.10.17 长建工字[2011]第 0981 号 93,087.7
13. 山西晋城万达广场项目
该项目位于晋城市城区新市街与瑞丰路交叉口东北角,所在物业由晋城市风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设方已就该项目取得的证照如下:
证照 取得时间 证号 面积/规模(㎡)
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0.9.30 晋市城国用(2010)第 00524 号 10,020.51
地上建筑面积:
47,44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1.8 建字第 2011-48 号
地下建筑面积:
27,08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1.7.5 140502201105031101 77,028
就上述各募投项目,鉴于建设方已就相应物业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发行人及/或其子公司可以根据已签署的租赁合同使用租赁物业或者在签署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业。
1-3-59
(本页为《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签字页,无正文)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赵洋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
章志强 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
张荣胜 律师
二○一二年 月 日
1-3-60附件一: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经营资质证书更新情况一、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更新情况
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1 镇江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苏影放字第 32110106 号 2011 年 8 月 3 日至 2031 年 8 年 3 日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 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经开店 武影字第 029 号 发证日期为 2011 年 8 月 10 日 武汉市广播影视局
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湖里万达 闽影证放字(XM2011)第 08
3 2011 年 8 月 3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 厦门市文化局
广场店 号
4 银川金凤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银证放字第 017 号 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 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5 石家庄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放字第 311056 号 2011 年 8 月 24 日至 2016 年 8 月 23 日
局
201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6 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影证发字第 4101029 号 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日
7 廊坊市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放字第 031620 号 自 2011 年 10 月 17 日起 5 年 廊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8 大庆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黑证放(2011)字第 008 号 自 2011 年 11 月 23 日起 1 年 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9 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仓山分店 闽影证放字(榕影)第 0114 发证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22 日 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1-3-61
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号
10 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苏影放字第 32120104 号 自 2011 年 12 月 2 日起 2 年 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1 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苏影放字第 32040011 号 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 2 年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
12 唐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唐证放字第路南 008 号 201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版局
13 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东营店 东影证字 201106 自 2011 年 12 月 19 日起 2 年 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4 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越溪店 苏影放字第 32050016 号 发证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6 日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5 岳阳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放字第 2012001 号 2012 年 1 月 1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6 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桐梓坡店 证放字第 27 号 2012 年 3 月 13 日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7 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鄂广影证字第 014 号 2012 年 2 月 25 日至 2013 年 2 月 25 日 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18 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春树里店 证武影字第 023 号 2011 年 2 月 17 日至 2013 年 2 月 17 日 武汉市广播影视局
19 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菱角湖店 证武影字第 017 号 2010 年 11 月 3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 日 武汉市广播影视局
20 宜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宜广电证字第 11005 号 201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 日 宜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1 海口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放字第[2012]02 号 有效期至 2013 年 2 月 20 日 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2 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中央店 黑证放(2012)字第 0118 号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哈尔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3 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衡山店 黑证放(2012)字第 0119 号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哈尔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1-3-62
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24 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乐松店 黑证放(2012)字第 0120 号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哈尔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5 吉林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 证放(吉市广)字第 04 号 有效期至 2012 年 5 月 30 日 吉林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6 上海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沪影放字 0535 号 2012 年 4 月 6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7 上海周浦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沪影放字 0561 号 2012 年 4 月 17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8 上海江桥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沪影放字 0592 号 2012 年 4 月 9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襄阳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
29 襄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襄文电字第 0001 号 2011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 日
局
30 蚌埠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蚌证放字第 001 号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28 日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1 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石景山店 京石字(2012)第 001 号 有效期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广电新闻
32 重庆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渝南岸电证 2011 字第 001 号 自 2011 年 12 月 15 日起 1 年
出版局
自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30
33 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朝影字第 018 号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日
34 银川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银证放字第 007 号 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 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35 潍坊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放字第 2012005 号 有效期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6 东莞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 YY-4419003001 2011 年 4 月 17 日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3-63
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北京市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天通苑
37 字(昌文影)第 02 号 有效期至 2014 年 2 月 29 日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
店
38 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放(长广[影])字第 003 号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013 年 3 月 21 日 长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欧亚分公
39 证放(长广[影])字第 004 号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013 年 3 月 21 日 长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司
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赛德分公
40 证放(长广[影])字第 005 号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013 年 3 月 21 日 长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司
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红旗分公
41 证放(长广[影])字第 006 号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013 年 3 月 21 日 长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司
42 三亚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放字第 DYFY10-01 2012 年 3 月 27 日至 2013 年 3 月 27 日 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闽影证放字(XM2012)第 06
43 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6 日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号
44 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证放字第 1 号 2012 年 3 月 20 日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5 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铁西店 沈放字第 007 号 2012 年 4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3-64二、卫生许可证更新情况
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1 镇江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镇卫公字[2011]第 C002 号 2011 年 7 月 18 日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 镇江市卫生局
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
2 鄂卫公证字[2011]第 42010561924 号 2011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
经开店 会发展局
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3 湖卫公字[2011]第 1108022 号 2011 年 8 月 15 日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 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局
湖里万达广场店
4 银川金凤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银卫环字(2011)第 GW-198 号 2011 年 8 月 18 日至 2015 年 8 月 17 日 银川市卫生局
5 石家庄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冀卫公证字(2011)第 010051002 号 2011 年 9 月 13 日至 2015 年 9 月 12 日 石家庄市卫生局
6 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郑原卫环字[2011]第 0432 号 2011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8 日 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局
7 廊坊市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冀卫公证字(2011)第 100051001 号 2011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廊坊市卫生局
8 大庆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萨卫公字(2011)第 000443 号 201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4 日 大庆市萨尔图区卫生局
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9 仓卫环字[2011]第 G941 号 2011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
仓山分店
10 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泰卫公证字[2011]第 0555 号 自 2011 年 11 月 25 日起 4 年 泰州市卫生局
11 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苏卫公证字(2011)第 320411-02800 每年需通过年度审核,发证日期为 2011 年 11 常州市新北区卫生局
1-3-65
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号 月 15 日
12 唐山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冀卫公证字(2011)第 020251002 号 2011 年 8 月 24 日至 2015 年 8 月 23 日 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局
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13 东卫公字(2011)第 HJ10053 号 201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 东营市卫生局
东营店
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14 苏吴卫公字(2012)第 00006 号 2012 年 1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 月 16 日 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
越溪店
15 岳阳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湘岳市卫公许字[2011]第 1374 号 201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岳阳市卫生局
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16 长卫许证字(2012)第 G015 号 2012 年 3 月 13 日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 长沙市卫生局
桐梓坡店
长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17 长卫公证字(2007)第 0115 号 201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 长春市卫生局
欧亚分公司
18 宜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鄂卫公证字[2011]第 20501-001309 号 有效期至 2015 年 10 月 25 日 宜昌市卫生局
每两年复核一次,发证日期为 2006 年 4 月 25
19 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青卫公证字[2006]第 11-0002 号 青岛市卫生局
日(已通过 2010 年度的复核)
20 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思卫公字 2009 第 SM4539 号 2011 年 9 月 23 日至 2013 年 9 月 22 日 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局
21 包头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包卫公字(2011)第 0148 号 2011 年 5 月 12 日至 2016 年 5 月 11 日 包头市卫生局
1-3-66
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2 昌卫环监字(2011)第 03503 号 201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
天通苑店
23 银川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银卫环字(2011)第 GW-279 号 201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9 日 银川市卫生局
苏卫公证字(2010)第 320211-100289
24 无锡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8 日至 2016 年 3 月 7 日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局
号
25 蚌埠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蚌卫公字[2012]第 077 号 2012 年 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2 月 22 日 蚌埠市卫生局
呼和浩特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
26 呼卫公字[2012]第 005 号 2012 年 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2 月 23 日 呼和浩特市卫生局
公司
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
27 哈卫环证字[2012]第 004 号 2012 年 3 月 13 日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 哈尔滨市卫生局
司衡山店
西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8 西安市卫监证字[2012]第 0002 号 2012 年 1 月 6 日至 2016 年 1 月 5 日 西安市卫生局
民乐店
29 洛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涧卫公字[2011]第 007 号 2012 年 1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 月 9 日 洛阳市涧西区卫生局
30 晋江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 晋卫公字[2007]第 0309 号 2012 年 3 月 26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 晋江市卫生局
31 惠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粤卫公证字(2010)第 1300I00001 号 2012 年 3 月 27 日至 2016 年 3 月 27 日 惠州市卫生局
1-3-67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更新情况
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1 镇江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SP3211111110003895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14 年 7 月 6 日 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润州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经济技术
2 武汉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经开店 SP4201981110010114 2011 年 7 月 6 日至 2014 年 7 月 5 日
开发区分局
厦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湖里万达
3 SP3502061110017341 2011 年 8 月 22 日至 2014 年 8 月 21 日 厦门市湖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场店
4 银川金凤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SP640106111000120 2011 年 8 月 22 日至 2014 年 8 月 21 日 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凤分局
5 石家庄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SP1301081110004347 2011 年 9 月 14 日至 2014 年 9 月 13 日 石家庄市裕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 郑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SP4101021110028346 2011 年 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9 月 19 日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分局
7 大庆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SP2306021110001690 201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 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萨尔图分局
8 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仓山分店 SP3501041110028767 2011 年 9 月 16 日至 2014 年 9 月 15 日 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9 泰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SP3212021110007019 2011 年 11 月 8 日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 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陵分局
10 常州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SP3204071110017700 2011 年 11 月 9 日至 2014 年 11 月 8 日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
11 青岛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东营店 SP370502111036909 2011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8 日 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营分局
12 苏州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越溪店 SP3205061110031763 201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0 日 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
13 岳阳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SP4306021210028766 2012 年 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 月 4 日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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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证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14 长沙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桐梓坡店 SP4301041110028050 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1 日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麓分局
15 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天通苑店 SP1101141110080921 2011 年 12 月 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4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16 晋江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 SP3505821210063968 2012 年 2 月 17 日至 2015 年 2 月 16 日 晋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
17 蚌埠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SP3403921110004319 201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局
18 南昌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SP3601021110011088 2011 年 3 月 30 日至 2014 年 3 月 29 日 南昌市东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9 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衡山店 SP2301061110000606 2011 年 8 月 25 日至 2014 年 8 月 25 日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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