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600105.SH)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 2024-03-12 18:55: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永鼎股份(600105.SH)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永鼎股份(600105.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1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莫思铭、吴春苗:经查,2020年11月,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欣益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未有对应收入的情况下,将1,500万元款项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存在会计处理不审慎、不规范情形,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莫思铭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吴春苗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鼎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