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吊装—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山东海湾吊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6-01-08 | ||||||||||||||||||||||||||||||||||||||||||||
是否核准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2069.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30286.47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450.00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2069.00 | ||||||||||||||||||||||||||||||||||||||||||||
保荐人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参考向询价对象询价情况或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绩、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 ||||||||||||||||||||||||||||||||||||||||||||||
法定代表人 | 于利民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61,910,000 | 成立日期 | 2008-04-18 | ||||||||||||||||||||||||||||||||||||||||||||
主营业务 | 普通货运:大型货物运输(一类,(凭许可证为准);起重机吊装专项技术服务,起重机吊装技术研究,吊装技术人才培训,起重机吊装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简介 |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为山东海湾大型设备吊装有限公司。海湾有限成立于2008 年4 月18 日,系由于利民、于超共同发起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80 万元,其中,于利民出资人民币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72%;于超出资人民币2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28%。 2008 年4 月18 日,山东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普华验字[2008]4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 年4 月16 日止,海湾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8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8 年4 月18 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海湾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7030020000147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原海湾经贸分立为海湾经贸(存续方)和创设吊装。 2009 年11 月3 日,海湾经贸2009 年度第一次股东会一致通过决议:(1)同意原海湾经贸分立为海湾经贸(存续方)和创设吊装;(2)同意原海湾经贸现有股东于利民、于超为设立创设吊装的发起人;(3)同意通过《分立协议》及其附件《财产与债权债务分割清单》、《职工安置方案》;(4)同意聘请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分立后存续公司的资产审计机构,审计基准日为2009 年9 月30 日。 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出具的天恒信审报字[2009]第3206 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海湾经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667.79 万元,负债总额为21,960.91 万元,净资产为-293.12 万元。 淄博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就海湾经贸拟分立之事宜,对所涉及的海湾经贸的全部资产、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09]第049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 年9 月30 日,海湾经贸总资产评估值为24,038.28 万元,增值率10.94%;总负债评估值为21,960.91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077.37 万元。 2、海湾有限与创设吊装吸收合并。 2010 年5 月5 日,海湾有限临时股东会一致通过决议:(1)同意公司与创设吊装合并;(2)同意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合并后公司存续,创设吊装解散;(3)同意《合并协议》及其附件《合并后财产与债权债务清单》、《职工安置方案》;(4)同意聘请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合并后存续公司的资产审计机构,审计基准日为2010 年4 月30 日。 2010 年5 月6 日,海湾有限与创设吊装分别向债权人送达了关于公司合并的通知。同日,海湾有限与创设吊装在《淄博日报》上刊登了两公司吸收合并公告,公告两公司的债权人在法定时间内有权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合并后,原来两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 2010 年6 月22 日,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出具了天恒信验报字[2010]第3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 年4 月30 日止,创设吊装的全部资产、负债已移交给海湾有限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8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为928 万元。 2010 年7 月21 日,经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创设吊装注销了法人资格。 2010 年7 月29 日,海湾有限取得了由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928 万元。 2014 年3 月10 日,经海湾有限股东会表决通过,海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山东海湾吊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4)第000066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 年1 月31 日,海湾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76,195,488.93 元。全体发起人同意以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376,195,488.93 元折为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股本总额6,191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剩余净资产值314,285,488.93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4 年5 月20 日,股份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7030020000147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9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利民。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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