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4-04-21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15-12-25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1868.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10403.60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0.00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1868.00 | ||||||||||||||||||||||||||||||||||||||||||||
保荐人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
法定代表人 | 丁治平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108,752,200 | 成立日期 | 2008-12-10 | ||||||||||||||||||||||||||||||||||||||||||||
主营业务 | 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业务,并从事于相应的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 | ||||||||||||||||||||||||||||||||||||||||||||||
简介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有限”)和自然人王普宇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0日正式成立,2016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827031595,法定代表人:王普宇,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133号,办公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74,680,000股,其中已流通股份为71,398,750股,流通受限股份为3,281,2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680,000.00元。 2008年12月10日,本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批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50000048000010,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其中天顺有限出资人民币27,0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00%;王普宇出资人民币3,0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2008年12月3日,公司股东首次货币出资人民币9,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00%,其中天顺有限出资人民币6,000,000.00元,王普宇出资人民币3,000,000.00元。上述实收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五洲审字[2008]8-69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公司2009年6月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第二期缴付情况变更为:天顺有限第二期出资人民币21,000,000.00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11,921,820.60元,实物资产出资人民币9,078,179.40元。第二期出资后连同第一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上述实收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五洲审字[2009]8-3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2年4月23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2)1017号资产评估报告对该实物资产的出资价值进行复核评估,重新确定的评估金额为人民币6,995,707.00元,根据2012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补足出资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天顺有限以货币资金方式补足资本金。 根据公司2009年12月12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股东天顺有限将其持有675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史永刚、许可、焦玉莉、贾智慧和储召辉等五位自然人,其中120万股转让给史永刚,180万股转让给许可,125万股转让给焦玉莉,125万股转让给贾智慧,125万股转让给储召辉。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天顺有限67.499%,王普宇10.00%,史永刚4.00%,许可6.00%,焦玉莉4.167%,贾智慧4.167%,储召辉4.167%。 根据公司2010年2月6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元,分别由王略、倪娟、拜文艳、董洪霞、赵禄、任琪荣、马新平、高思芳、张金福、李晓燕、潘和平、陈永兵和梅启龙等十三位自然人认缴。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天顺有限63.2813%,王普宇9.3746%,史永刚3.75%,许可5.625%,焦玉莉3.9063%,贾智慧3.9063%,储召辉3.9063%,王略5.00%,倪娟0.1563%,拜文艳0.1563%,董洪霞0.1563%,赵禄0.1563%,任琪荣0.125%,马新平0.125%,高思芳0.0625%,张金福0.0625%,李晓燕0.0625%,潘和平0.0625%,陈永兵0.0625%和梅启龙0.0625%。上述实收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以“五洲松德证审字[2010]2-01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公司2010年7月21日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0.00元,均由股东天顺有限认缴,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000.00元。增资扩股后天顺有限拥有公司股权69.8718%。上述实收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0]2-056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公司2010年7月26日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0.00元,分别由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及白炳辉、朱希良、辛幸明、赵素菲、袁卫新和饶国兵等六位自然人认缴,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天顺有限54.50%,王普宇6.00%,史永刚2.40%,许可3.60%,焦玉莉2.50%,贾智慧2.50%,储召辉2.50%,王略3.20%,倪娟0.10%,拜文艳0.10%,董洪霞0.10%,赵禄0.10%,任琪荣0.08%,马新平0.08%,高思芳0.04%,张金福0.04%,李晓燕0.04%,潘和平0.04%,陈永兵0.04%,梅启龙0.04%,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6.00%,白炳辉5.00%,朱希良3.00%,辛幸明2.00%, 赵素菲4.00%,袁卫新0.60%,饶国兵1.40%。上述实收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0]2-057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公司2010年9月21日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原股东倪娟、高思芳两人将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王普宇,转让后王普宇持有公司股份307万股,占注册资本的6.14%;辛幸明将所持有公司的20万股股权转让给江凌云,转让后辛幸明持有公司股份8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60%;江凌云持有公司股份2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40%。 2011年2月和2011年3月原股东赵禄、潘和平与王普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赵禄和潘和平分别将持有的5万股、20万股股份,以每股1.90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王普宇,转让后赵禄和潘和平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王普宇持有公司6.28%股份;2011年2月21日原股东许可与天顺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180万股股份以每股价格3.00元转让给天顺有限;原股东焦玉莉与天顺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125万股股份以每股价格3.00元转让给天顺有限;2011年3月3日原股东贾智慧与天顺有限、刘冰和吴勇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125万股股份以每股价格3元分别转让给天顺有限85万股、刘冰10万股、吴勇30万股;2011年3月3日原股东储召辉与天顺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125万股股份以每股价格3.00元转让给天顺有限;2011年3月3日原股东史永刚与天顺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120万股股份以每股价格3.00元转让给天顺有限。以上股权变更后天顺有限持有公司股权67.20%。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元,分别由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新疆光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每股7.50元现金认缴,其中人民币6,000,000.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39,000,000.00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0,000.00元。上述实收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1]2-4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7月11日原股东刘冰与王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10万股股份以每股7.50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王略,转让后刘冰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王略持有公司3.04%股份;2012年7月原股东董洪霞和张金福与王普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持有的5万股、2万股股份,以每股2.91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王普宇,转让后董洪霞和张金福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王普宇持有公司5.73%股份。 2012年11月12日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米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更名为新疆天顺投资有限公司,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1月7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米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更名为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投资”),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6月21日新疆光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更名为新疆沪新光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10月2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更名为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9号文《关于核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80,000股。本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8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4,680,0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6]00044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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