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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4-04-29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5-05-08
拟发行股数(万股) 25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1866.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0.00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500.00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价格与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的价格相同,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法定代表人石扬
公司注册资本(元)150,000,000 成立日期1991-10-20
主营业务 为燃气行业提供“城市燃气智能计量网络收费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及与之配套的智能燃气表等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0年4月由石政民等45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913300001430594726,并于2015年6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先锋电子,股票代码:002767。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实际控制人:石政民、石义民兄弟。法定代表人:石义民。具体历史沿革如下:(1)初始出资公司成立于1991年10月20日,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先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业经杭州市审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杭审事(91)验字第165号验资报告。(2)第一次股权转让1996年5月11日,先锋集团有限公司与先锋集团(东莞)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变更协议书,先锋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100万元股权转让给先锋集团(东莞)有限公司,经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变更为:先锋集团(东莞)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3)第一次增资根据公司1996年9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由先锋集团(东莞)有限公司出资,其业经杭州市审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杭审事(96)验字第696号验资报告。经本次增资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其中:先锋集团(东莞)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4)第二次增资根据公司1998年5月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由先锋集团(东莞)有限公司名义出资,由石政民实际出资,其业经浙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浙华验[1998]字第43号验资报告。经本次增资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先锋集团(东莞)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5)改制设立有限公司2001年7月,经先锋集团(东莞)有限公司批复,同意本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变更为石政民、石义民两位自然人,其中:石政民持有70%股权、石义民持有30%股权。其业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浙天验(2001)585号验资报告。(6)第三次增资根据公司2010年3月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50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其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L1101号验资报告。经本次增资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实收资本7,500万元,其中:石政民出资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石义民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7)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年3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石政民将拥有本公司合计4.75%的356万元股权转让给辛德春等共43名自然人,经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实收资本7,500万元,其中:石政民出资4,89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25%,石义民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辛德春等共43名自然人出资35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5%。(8)股份制改制2010年4月,本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本次股东会决议,同意以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折合股本7,500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后公司股东为石政民等45名自然人。(9)第三次股权转让2013年9月30日,吴剑和石政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公司12万股转让给石政民。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为石政民等44名自然人。经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实收资本7,500万元,其中:石政民出资4,9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41%,石义民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辛德春等共42名自然人出资34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9%。(10)发行上市2015年5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1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23.1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51.82万元,其中2,500.00万元计入股本,剩余29,351.8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5]002069号验资报告。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石政民出资4,9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06%,石义民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50%,辛德春等共42名自然人出资34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4%,社会公众持股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11)第四次增资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其中:石政民出资7,359万元,占49.06%;石义民出资3,375万元,占22.50%;辛德春等共42名自然人出资5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4%,社会公众持股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上述出资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710号验资报告。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3.013.134.72
速动比率(倍)2.542.814.33
资产负债率(%)23.9924.4816.9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21.491.49
存货周转率(次)3.503.894.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3573.241734.07433.58
净资产收益率(%)3.052.813.79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80.060.93
基本每股收益(元)0.160.140.18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09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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