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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1-04-07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1-04-11
拟发行股数(万股) 17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8272.65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700.00
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法定代表人侯若洪
公司注册资本(元)499,780,000 成立日期2005-10-25
主营业务 激光应用服务、激光及智能装备两大类。
简介 (1)初始设立2005 年 10 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件深外资南复〔2005〕0544 号文批准,由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10 月 25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深总字第 111176 号),经营期限 30 年,注册资本 36 万美元。 (2)有限公司阶段2005 年 10 月 25 日,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本公司,注册资金 36 万美元,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各占 50%。 本次均为现金出资,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5 年 12 月 05 日出具广深所验字(2005)第 110 号验资报告。 2006 年 10 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增加注册资本 34 万美元,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购 50%。本次均为以现金出资,经深圳清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7 年 1 月 17 日出具深清验字(2007)第 002 号验资报告。 2007 年 9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30万美元,其中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6 万美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24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50%。 2007 年 12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10万美元,由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 108.10 万美元﹑新辉科技有限公司认缴27.50 万美元、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68.20 万美元﹑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 6.2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10 万美元,变更注册资本后,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51%,新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5%,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2%,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 2008 年 2 月,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转让决议,公司原港资股东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决定按美元与人民币 1:7.5 的汇率折算转让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3,250,000 元,并经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 “深外资南复[2008]0098 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经变更并领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501121775),经此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50,000 元。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9 月 1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50,000 元,由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自然人股东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0,000 元,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分别持股比例为 65.50%、28.00%、4.00%、0.85%、0.75%、0.30%、0.25%、0.25%、0.10%。 (3)股份公司成立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12 月 17 日第二届第六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深鹏所审字[2008]983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止 2008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净资产 5000 万元人民币按每股 1 元折为 5000 万股,其余部分转为资本公积。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第 1856658 号变更通知书核准变更,同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501121775。变更后的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其中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分别持股比例为 65.50%、28.00%、4.00%、0.85%、0.75%、0.30%、0.25%、0.25%、0.10%。 (4)公司上市阶段根据公司 2009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 2011 年 5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35 号文” 《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000,000.00 元。上述增资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7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6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67,000,000 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4,000,000 股。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向曹汉元等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 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139,210,000.00 元。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唐小毅等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 股,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139,150,000.00 元。 根据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限制性股票 126.45 万股(未包含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数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 19.5万股(未包含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数量)和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6.7 万股,回购注销股票共计 182.65 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37,323,500.00 元。 根据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3 号《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向购买陈洁等 12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共计 6,234,124 股、向特定投资者孙晖非公开发行股份 6,220,028 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49,777,652 元。 根据 2017 年 6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6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459,500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48,318,152.00 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8,318,1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74,159,076 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22,477,228 股。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1.711.561.79
速动比率(倍)1.271.291.42
资产负债率(%)35.3338.2135.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82.362.77
存货周转率(次)2.613.26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2793.5911641.669929.76
净资产收益率(%)6.9611.337.78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8710.026.62
基本每股收益(元)0.180.290.18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150.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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