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0-11-15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10-11-19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2340.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16436.62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2340.00 | |||||||||||||||||||||||||||||||||||||||||||||
保荐人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
法定代表人 | 冯鑫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772,946,300 | 成立日期 | 2001-09-28 | ||||||||||||||||||||||||||||||||||||||||||||
主营业务 | 玻璃深加工业务和幼儿教育实体的运营及管理服务业务 | ||||||||||||||||||||||||||||||||||||||||||||||
简介 | 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宿迁市新星艺术玻璃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香港宜邦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2004年6月根据宿豫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宿豫区外经贸[2004]45号《关于宿迁市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万元。2006年4月根据宿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宿外经贸资[2006]40号《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7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2007年8月根据宿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宿外经贸资[2007]82号《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香港宜邦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有限公司的33.33%股权转让给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有限公司2007年11月董事会决议并经宿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宿外经贸资[2008]5号《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批复》,宿迁市新星艺术玻璃有限公司将持有有限公司的11.7647%股权转让给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同时增加注册资本3,529,412.00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529,412.00元。根据发起人协议、章程的约定,并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9)263号《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2009年3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3月31日净资产109,068,397.36元按1:0.6418的比例折为公司股本,折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70,0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未折股的部分净资产39,068,397.36元计入资本公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月4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0万股。2011年3月1日,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股份总数为93,40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9772%股份;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2327%股份;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4946%股份;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465%股份;江苏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974%股份;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981%股份;社会公众持有公司25.0535%股份。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86,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2股,共计转410,96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597,760,000股。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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