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4-05-05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16-01-06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9871.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64517.51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9871.00 | |||||||||||||||||||||||||||||||||||||||||||||
保荐人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询价方式确定 | ||||||||||||||||||||||||||||||||||||||||||||||
法定代表人 | 罗勇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1,233,841,000 | 成立日期 | 2005-06-11 | ||||||||||||||||||||||||||||||||||||||||||||
主营业务 | 出版业务、阅读服务业务和教育服务业务,销售的商品包括自有出版物和外采商品 | ||||||||||||||||||||||||||||||||||||||||||||||
简介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由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盛”)、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出版集团”)、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和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并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川国资委[2005]81 号文件《关于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5]69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于 2005年 6 月 11 日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根据上述文件的批复,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337.00 万元,其中四川新华发行集团作为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出资人民币 94,500.00万元,折 63,003.15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85.909%,界定为国家股,出资方式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经评估的出版物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印刷服务等所有与出版发行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扣除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州县书店,上述出资已经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川国资函[2005]28 号文件《关于对新华集团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上市发行股票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的批复批准;四川出版集团以现金人民币 3,850.00 万元出资,折 2,566.795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3.5%,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1,500.00 万元出资,折 1,000.05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1.364%,界定为国有法人股;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1,050.00 万元出资,折 700.035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0.954%,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1,100.00万元出资,折 733.37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1.00%,界定为国有法人股;成都华盛以现金人民币8,000.00 万元出资,折 5,333.6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7.273%,界定为社会法人股。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兴宇验(2005)第 21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30 日在香港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 401,761,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H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每股 5.80 港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 2,330,213,8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5,131,000.00 元(壹拾壹亿叁仟伍佰壹拾叁万壹仟元整)。新增注册资本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 XYZH/2007A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 200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国有股减持的议案》,以及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四川出版集团、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上述股东承诺在本公司发行 H 股时按新发股份的 10%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截至 2007 年 6 月 22 日止,上述划转已完成,共计划转股份 40,176,100 股。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8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名称由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71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12 元。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233,841,000.00 元。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勇。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注册地址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 86 号 12 楼,变更为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239 号 4栋 1 层 1 号,并修订了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注册地址变更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复,并已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蓉北商贸大道文轩路 6 号。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