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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恒新材—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常州钟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21-03-16
是否核准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6666.67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88159.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6666.67
保荐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刘秋英
公司注册资本(元)200,000,000 成立日期2003-10-21
主营业务 钟恒新材是一家专注于 BOPET 特种薄膜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简介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系由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鹏隆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1 日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40 万美元,其中中达股份出资 2,50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5%,鹏隆实业出资 83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003 年 8 月 6 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0042)名称预核[2003]第 08060067号),预核准企业名称为“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3 年 9 月 16 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苏外经贸资[2003]870 号),同意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鹏隆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合资举办的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双方于 2003 年 8 月份所签订的《合资经营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2003 年 9 月 2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49604 号)。 2003 年 10 月 21 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苏常总字第 003558 号)。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 年 7 月 16 日,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并一致通过《常州钟恒新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钟恒有限以 2020 年 5 月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名称为“常州钟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钟恒有限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基准,按比例折成 2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认股 19,8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江阴乾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股 200万股,占总股本的 1%。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天健审〔2020〕8987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钟恒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 267,323,670.56 元。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418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钟恒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320,064,614.13 元。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0〕29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止,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钟恒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折合的股本 20,000.00 万元整。 本次整体变更前后,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均为20,000 万元,未发生变化,不涉及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存在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为资本公积的情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控股股东申达集团在公司整体变更过程中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起人乾宇投资作为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乾宇投资的合伙人为刘秋英及缪金焕,由于公司改制时未涉及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因此,乾宇投资的自然人合伙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乾宇投资的合伙人刘秋英及缪金焕均出具承诺:“如本人或常州钟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因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本人将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可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若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由本人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2020 年 7 月 31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 2020 年 8 月 7 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股改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外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 请详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之“(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同意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申达集团有限公司。鹏隆实业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75.0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235,043,700.00 元转让给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6 日,常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常商资批[2015]6 号),同意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在公司出资额中的 2,505 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75.00%的股权转让给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同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发行人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49604 号)。 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8 月 9 日,钟恒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鹏隆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钟恒有限 25.00%股权转让给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同日,钟恒有限作出股东决定,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3,340 万美元变更为27,136.6017 万元,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通过有限公司新章程。 2017 年 8 月 19 日,鹏隆实业有限公司与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鹏隆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钟恒有限2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835.00万美元)以人民币 7,2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做出准予变更登记,并核发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9 月 1 日,钟恒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取得常州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备案号:常外资备 201700121 号),企业类型变更为内资企业。 2、公司分立 2020 年 5 月 28 日,钟恒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江阴乾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就该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1.0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230.00 万元转让给江阴乾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6 月 8 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钟恒有限核发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钟恒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具体信息请详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之“(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920182017
流动比率(倍)1.711.621.41
速动比率(倍)1.311.300.97
资产负债率(%)31.1333.8126.7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9214.348.49
存货周转率(次)7.568.698.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9488.474203.841010.71
净资产收益率(%)26.8317.734.39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5.6417.554.41
基本每股收益(元)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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