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电气关联方资金占用被责令限期归还

来源:新三板在线 作者:于凡 2018-01-12 09:21: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瑞普电气关联方资金占用被责令限期归还)

01月11日,瑞普电气发布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瑞普电气于2018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对其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7年7月28日,瑞普电气向控股股东重庆珍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湖南珍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珍丰”)提供借款1300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017年7月31日,湖南珍丰归还借款500万元。截止目前,湖南珍丰仍占用公司资金800万元。

上述情形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根据证监会令第96号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众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规定。

重庆证监局责令瑞普电气于2018年1月19日前收回关联方占用资金,并向其提交书面报告,准备好重庆证监局的验收工作。

关键词:关联方资金占用限期归还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