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一股东累计减持1%股份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6-06-14 16:50: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分众传媒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盘中直播 我要咨询

分众传媒(002027)6月14日晚间披露公告,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收到股东易贤华的通知,告知其自上次减持股份公告(2010年5月7日公告)起至2016年6月9日收盘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0106%。

据介绍,易贤华原为公司实施股份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目前,易贤华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公司股份总额的1%时,应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据披露,易贤华分别于2014年1月30日和2014年2月13日使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220.26万股、51.84万股,并分别于2016年5月13日和2016年6月8日使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380万股和103万股,合计减持75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本次减持完成后,易贤华仍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79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分众传媒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