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002027)6月14日晚间披露公告,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收到股东易贤华的通知,告知其自上次减持股份公告(2010年5月7日公告)起至2016年6月9日收盘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0106%。
据介绍,易贤华原为公司实施股份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目前,易贤华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公司股份总额的1%时,应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据披露,易贤华分别于2014年1月30日和2014年2月13日使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220.26万股、51.84万股,并分别于2016年5月13日和2016年6月8日使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380万股和103万股,合计减持75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本次减持完成后,易贤华仍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79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