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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今复牌 大股东重申16元兜底增持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曼宁 2016-06-14 08: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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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无先例”重组告吹,停牌近一年的“停牌钉子户”建发股份(600153)今日复牌。

建发股份自去年6月29日停牌至今,A股市场环境已出现较大变化,上证综指较公司停牌时下跌约30%。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停牌前报收于每股17.31元。而公司大股东曾在停牌期间承诺,复牌后1个月以内,如股价低于16元即增持不低于3亿元。

日前,建发股份一纸公告,宣布终止其供应链运营业务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分立上市的计划。公司为此给出的理由是:“方案较为复杂,时机不成熟。”

6月13日,建发股份就此次重组终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会上,投资者不断追问:“什么是时机不成熟?”公司管理层则反复强调,公司重组方案系经反复论证,已向有关部门汇报和沟通,法律上并无障碍,但因属于涉及监管政策难以把握的重大无先例事项,当前时机尚不成熟,若继续停牌论证势必旷日持久。

有投资者询问后续重组预期,建发股份董事长张勇峰回应:“根据规定,公司承诺本次复牌后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之后将视市场和政策变化而采取最适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资本运作方式,当然不排除在时机成熟时再次筹划分立上市。”

此外,就重组中的配套分红转增方案是否继续实施,张勇峰表示,分配方案与分立上市配套,若分立上市终止,则该利润分配方案失效。此前为避免分立出现零碎股,公司提出了每10股转增9股送红股1股并现金分红0.15元的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月公司停牌期间,建发股份控股股东建发集团曾承诺:“复牌后1个月以内,如出现收盘价格低于16元的情况,建发集团将出资不低于3亿元,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增持建发股份股票,并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上述增持的股票。”对于该增持承诺,张勇峰在投资者说明会上表示:“大股东已再次确认,其承诺继续有效。”

建发集团目前持有公司44.97%的股份,是隶属于厦门市国资委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厦门市重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方案曝光后,建发股份也带上了“国企改革”、“一带一路”的背景光环。

回溯建发股份的重组历程,去年9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上市方案的议案》。去年10月,公司分立上市的总体方案获厦门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于今年5月披露,已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咨询,正在审慎论证中;同时与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就分立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论证,并取得支持性意见。

原分立方案具体为,公司拟按照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两个不同的业务板块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人员进行划分,并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实施分立。其中,分立后新设立的建发发展将承接原上市公司的房地产资产和业务,并在上交所上市。建发股份则承继公司剩余的供应链资产和业务。分立上市后,建发股份和建发发展的控股股东仍为建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厦门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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