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证监会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张晓军就打击五类违法违规案件、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等进行了介绍。
重点打击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张晓军介绍,证监会近期将组织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他表示,新市场条件下,一方面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伴随着牟利方式的转变变换手法、不断演变、交织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在私募市场、新三板等新兴市场,一些手法新、规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开始出现,针对这一态势,证监会决定部署开展该行动。
张晓军表示,昨日证监会已部署了第一批重点打击案件,包括五类:一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财务造假,二是以市值管理为名义的操纵市场行为,三是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四是各类金融机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五是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张晓军介绍,下一步证监会还将针对新股发行、并购重组、市值管理、新三板、中介服务等特定领域典型重大违法行为,部署开展分类型的执法行动。遏制违法违规,净化市场风气。
修订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4条、44条。一是扩大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从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扩大到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不超过100%的一并由并购后重组委进行审核,超过100%的由发审委进行审核。二是明确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考虑并购重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可以用于交易现金对价、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的50%,借壳上市不超过募集资金的30%。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则修订适用意见发布后,以重组项目是否受理为限,证监会尚未受理的项目,上市公司要增加募集资金金额的不需要重新索价,已经过受理的项目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并重新索价。
处理好注册制前后衔接问题
对于IPO排队企业在注册制前后的衔接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表示,注册制要以证券法的修订为前提,相应的方案都在制定过程中,等方案制定完成后要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近期市场传闻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将取消,张晓军24日回应,目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仍按现行法律法规办理,证券法修订草案正在审议,修订完成后,证监会将依法制定实施相应的制度规则。
证监会昨日还发布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