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行业研究 - 正文

通信设备:处罚高通垄断 手机厂商极大受益

来源:浙商证券 2015-02-11 08:40: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投资要点

罚款60.88亿元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高通公司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处2013年度在我国境内销售额761.02亿元人民币8%的罚款,计60.88亿元。

高通主要整改内容

(1)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

(2)向我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3)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4)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

极大利好我国手机生产厂商

我们认为对高通反垄断调查的结果将利好我国手机生产厂商,中兴、华为、联想将从中极大受益。一方面是降低专利费收费标准,另一方面“反授权协议”对于中兴通讯和华为来讲意义重大,截至2013年底,中兴通讯在全球专利拥有量超过5.2万件,累计专利授权量已超过1.6万件,在最新发布的2014中国专利排行榜中,中兴超过华为登发明授权量榜首,拥有2420项发明。华为排名第二,拥有2409项发明。专利壁垒将有效提升中兴通讯和华为等拥有核心专利的厂商的终端产品竞争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兴通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