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京定02”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中京定02
2、债券代码:124005
3、可转债数量:2,400,000张
4、债权登记日:2021年2月19日
5、债券付息日:2021年2月22日(因2021年2月21日为非交易日,顺
延至下一交易日)
6、票面利率:第一年0.6%,第二年0.8%,第三年1%,第四年1.6%,第五年2%,第六年3%。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胡可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9号)核准。上市公司向胡可、张宣东、何波、徐景浩、林艺明、富歌、雷为农、韩於羹等8人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珠海亿盛 45.00%股权;向新迪公司、华烁科技、中山立顺、APPLE、嘉兴兴和、元盛科技、上海金嵛、正达联合、富国东海等9人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元盛电子23.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4,000万元。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可转债2,400,000张,债券代码“124005”、债券简称“中京定02”。上述定向可转债已于2020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2月21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本次计息期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0日,本期为“中京定02”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0.60%,每张“中京定02”(面值1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6元(含税)。持有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三、付息债券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债权登记日:2021年2月19日
债券付息日:2021年2月22日
四、本次定向可转债付息对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可转债总数 本期支付利息(元/含
(张) 税)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600,000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 216,000
3 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360,000 216,000
4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0,000 144,000
——通怡芙蓉1号私募基金
5 陈卓玉 240,000 144,000
6 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 200,000 120,000
合伙)
合计 2,400,000 1,440,000
五、本次定向可转债付息方法
公司本次定向可转债付息将由上市公司自行派发。
六、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更多“中京定02”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19 年 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2-2057992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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