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推选王书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王书贵先生的个人履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推选王书贵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合法,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推选王书贵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
特此出具意见。
(本页无正文,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廖良汉 刘俊海 周琪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