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环卫: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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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20-092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年10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桂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海南区域总部并对部分子公司进行股权整合的议案》。
    
    为实现“环卫装备+环卫服务”的协同发展战略,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号召,结合公司环卫运营服务、环卫服务装备综合配置及租赁、国际销售及互联信息化等多元化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意公司在海南省三亚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龙马(海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南福龙马”)作为海南区域总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经营范围:承担投资、运营、技术研发、出口、环卫装备销售及租赁等多项职能(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本项目预计建设期5年。
    
    海南福龙马成立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已投资设立的与海南区域总部业务相关的子公司等主体进行股权整合,经上述被整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或子公司将其所持被整合公司股权转让给海南福龙马。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协议、法律文件及其它项目相关文件;办理海南福龙马拟整合部分子公司的股权整合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委派海南福龙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环卫装备制造+环卫服务产业”协同发展战略,继续建设“环卫装备综合配置中心项目”,同意公司以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龙马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环境”)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后龙马环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龙马环境进行分期出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六枝特区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项目建设,保障控股子公司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枝特区龙马”)其他环卫服务及垃圾焚烧项目的正常有序运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00万元对六枝特区龙马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该子公司注册资本由11,251.24万元变更为12,376.2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董事会同意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维护实际控制权和募投项目相关的审批及资质情况、用地情况、运营模式与主营业务联系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募投项目相关的审批及资质情况、用地情况、运营模式与主营业务联系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就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明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进行调整:
    
    调整前: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9:30在公司本部培训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就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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