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2日收盘,泰凯英(920020)报收于17.84元,上涨0.0%,换手率7.07%,成交量2.81万手,成交额5012.67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5.86万元,占总成交额3.51%;游资资金净流出129.28万元,占总成交额2.58%;散户资金净流入17.66万元,占总成交额0.3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议案。选举王传铸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宋星、张东兴、徐芳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宋星同时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鞠鹏被聘任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高雪辉被聘任为证券事务代表。各职位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传铸、郭永芳、宋星、张东兴、徐芳、崔秀娥为非独立董事,史新妍、崔乃荣、方岚为独立董事,张志国、王苑琢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出席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9%,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换届选举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已确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均过半数。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各委员会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不影响公司经营。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完成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王传铸当选董事长并继续担任总经理,宋星、张东兴、徐芳任副总经理,宋星兼任董事会秘书,鞠鹏任财务负责人,高雪辉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上述人员均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部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
公司章程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125万元,于2025年10月28日在北交所上市。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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