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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12-19 0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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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2月19日韶能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韶能股份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你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提交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显示,2025年11月10日你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韶能股份14,404,700股,权益变动比例为1.35%(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37%),导致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你公司在持股比例降至10%时未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卖出上市公司的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二)权益变动未及时披露。你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提交的《减持信息表》中显示,2025年11月11日你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韶能股份4,047,000股,权益变动比例为0.38%(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0.39%),导致持股比例降至9%以下。你公司在持股比例降至9%时未及时予以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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