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柘中股份(002346)报收于17.71元,下跌4.01%,换手率1.74%,成交量6.86万手,成交额1.23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26.6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15.3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11.28万元。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并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调整组织架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董事会人数调整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还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5.8亿元担保、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并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将“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公司拟调整组织架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董事会人数调整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368号。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调整组织架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等。其中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截至2024年末有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01,434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项目合伙人纪贇、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旭阳、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且具备独立性。审计收费将由管理层与事务所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募集的资金。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应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财务部门设立台账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章程草案(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575,416元,股份总数为441,575,416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章程还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治理结构及决策程序等内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并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并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同时,公司董事会人数由6名调整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名蒋陆峰、马家洁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峰、孙衍忠、吴颖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对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和上海天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其中,对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上限为48,000万元,对其下属公司上海天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累计担保额度上限1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间调剂使用。被担保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风险可控。截至前一交易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182.10万元,占净资产的4.21%,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担保,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构成、职权及会议召集与决策程序。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制定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投资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需妥善保存并执行。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开程序、提案与通知、出席登记、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会议须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涉及选举、利润分配、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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