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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颖电子(300327)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28.97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9 0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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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中颖电子(300327)报收于28.01元,下跌1.48%,换手率3.96%,成交量13.46万手,成交额3.7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28.9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215.29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中颖电子拟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覆盖74名核心人员,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至2029年净利润较2025年基数增长不低于30%、60%、90%、120%。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合肥中颖电子提供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晶圆代工生产。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28.9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86.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215.2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颖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合肥中颖电子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楼会议室。会议审议包括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为董事及高管购买责任险、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六项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年11月18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公司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颖电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八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并需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可经董事会过半数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原条款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职务的规定保持不变,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

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保险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费用不超过20万元/年,保险期限为1年,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投保事宜。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合肥中颖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上限人民币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其委托华虹半导体进行晶圆代工生产。合肥中颖资产负债率为18.50%,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9%。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考核目的、原则、范围及机构。考核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至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0%、90%、120%为各期目标条件,触发条件分别为20%、45%、70%、95%。考核结果分为达标、触发和未触发三档,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应不同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保存期为5年。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审批权限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34,137.0172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临空经济园区金钟路767弄3号。章程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特别职权,以及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实施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草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共计7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授予价格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也未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被列为不适当人选,且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核实,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信息披露完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颖电子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74名激励对象1,912,435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授予价格为每股14.06元。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解除限售期分别为12、24、36、48个月,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2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至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0%、90%、120%。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中颖电子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拟授予74名激励对象19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56%。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授予价格为每股14.06元。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限售期为12至48个月,分四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比例均为25%。业绩考核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至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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