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18日ST汇洲公开信息显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剑飞、副总经理姜学谦、董事会秘书武宁、财务总监陈莹莹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4号),ST汇洲存在虚增收入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9号),2019年至2020年,ST汇洲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ST汇洲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ST汇洲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对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剑飞、董事兼副总经理姜学谦、财务总监陈莹莹、董事会秘书武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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