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永安林业(000663)报收于7.62元,下跌1.17%,换手率6.92%,成交量21.2万手,成交额1.61亿元。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65.4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86.9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52.41万元。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永林郸城县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因与必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款纠纷,分别向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设备采购协议,返还已支付的设备采购款各10,470万元,合计20,940万元,并按一年期LPR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尚处于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公司称因项目停止建设,对方未交付设备且协商无果。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吕锦程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其中3名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永安林业拟接受控股股东中林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通过厦门银行三明分行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300万元,贷款利率2.8%,期限3年,用于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支出。该委托贷款在具备条件时将转为股权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中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100%的国务院国资委为其最终控制人。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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