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5日收盘,豪能股份(603809)报收于13.34元,上涨0.98%,换手率2.1%,成交量19.3万手,成交额2.56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9.66万元,占总成交额1.33%;游资资金净流出352.71万元,占总成交额1.38%;散户资金净流入13.05万元,占总成交额0.05%。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不提供担保。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会议决议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时审议通过相关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期限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不提供担保。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至到期日,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1日14:00在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含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摊薄回报填补措施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债事宜。其中议案1、3-12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股东可于当日17:00前通过书面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方式:吴兴翠,电话028-86216886,传真028-86216888。
信永中和: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49,245.8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累计使用49,286.10万元,用于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已注销。2024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54,239.47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使用46,593.61万元,其中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31,349.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243.64万元,专户余额78,375,052.68元。募集资金使用无变更,部分项目存在投资差额,系利息收入及收益所致。项目效益方面,汽车差速器项目2025年1-9月产能利用率达82.26%,但未达预计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和2024年10月29日完成两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分别为492,458,301.88元和542,394,716.98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2022年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销户;2024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6,593.61万元,节余7,837.51万元主要用于在建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两期募投项目均未发生变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2022年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超承诺金额40.27万元,系利息及理财收益所致。2024年部分募投项目因建设周期原因尚未完全投入。公司按规定实施募集资金置换及现金管理,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信息一致。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填补措施,包括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升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具备条件时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必要时可实施中期分红。在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若当年及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将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执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成熟期有重大支出,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不低于2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同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需考虑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分红政策经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接受股东监督。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豪能股份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其中,130,000.00万元投入智能制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旨在扩充精密减速器关键零部件和关节减速器产能;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汽车零部件及机器人行业发展趋势,具备市场、技术与客户基础。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书面审核意见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切实履行承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合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事宜合法合规。相关文件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规定。
2025年11月5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范会议组织与决策行为,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本次可转债自发行完成起组建会议,至债务关系终止后解散。会议由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组成,依据规则程序召集、召开并表决。债券持有人享有利息、转股、回售、转让、获知信息等权利,履行遵守条款、缴纳资金、执行决议等义务。会议权限包括审议变更募集说明书、公司未能按期付息、减资、合并、破产、担保变化等重大事项。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召集,特定情形下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且持有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对全体持有人具约束力。规则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公司不提供担保,债券评级由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后续按规定置换。预案尚待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116.49%,符合相关规定。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公司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非生产性支出。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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