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4日收盘,苏奥传感(300507)报收于9.17元,下跌2.24%,换手率2.55%,成交量19.72万手,成交额1.81亿元。
11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37.6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246.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0.86万元。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刘静瑜、戴颖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善明、孙红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因控制权变更,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相关监事制度。公司注册资本由796,548,907.00元变更为800,646,907.00元,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审议通过制定、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其中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同意聘任其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8日,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158号,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因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公司总股本由796,548,907股变更为800,646,907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职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新制定,涉及章程修订等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
《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包括:注册资本由79654.8907万元增至80,064.6907万元,股份总数相应调整;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设立共产党组织并开展活动;完善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增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治理机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更新公司登记机关为扬州市数据局。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红梅声明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目前兼任不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金善明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书面同意被提名,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其声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董事会提名金善明、孙红梅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二人均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无利害关系,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或违规情形。
因控制权变更,公司决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5年12月27日,现拟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其中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现任董事滕飞、方太郎离任后仍担任总经理、董秘职务,李家文、于平、潘传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对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重点管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子公司需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禁止从事二级市场证券投资,信息披露由子公司董事长负责。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须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合规提醒等。董事会每年对其考核,履职不力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和比例划分审批权限。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内部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须直接上报。委员会应审查财务会计报告,防止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年报审计完成后应对财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特定重大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等情形。董事会审批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须取得反担保。已披露担保事项在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出现重大风险时需及时再披露。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搜寻合格候选人并进行审查;对董事和总经理候选人提出提名或任免建议,并对其他需董事会聘任的高管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得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会计等工作经验,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所需条件,承担其行使职权产生的费用,并给予适当津贴。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董事会负责登记备案,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须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者将被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日常关联交易可分类预计,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各自在权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研究并提出投资建议。重大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论证。财务部负责投资财务管理,审计部门定期开展检查与审计。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严格限制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禁止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代偿债务等行为。公司须实现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分开”,不得接受控股股东干预财务运作。关联交易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确保公允透明。公司定期报告中须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年度审计须包括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标准研究、考核及薪酬方案审查。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依据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考核结果核定。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行政处罚、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可减少或不发年终奖励。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规模、行业经验及良好执业记录。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议案、资格审查、竞争性谈判或招标、评分评价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估执业质量,改聘需披露原因及前任事务所意见。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公司通过公告、股东大会、网站、电话咨询、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开展交流。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利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提问。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承诺股价等行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管理,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被关联人占用。闲置募集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具体内容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董事仍需履行公开承诺,保守商业秘密,承担忠实义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股票买卖行为。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买卖公司股票。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须收回并披露。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信息,配合股份锁定与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深交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体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应立即披露。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职工薪酬与聘用等。总经理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实施投资、财产处置、人事任免及生产经营组织。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部门事务。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预算、资金运作等。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由总经理主持,会议记录存档。总经理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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