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盘,云汉芯城(301563)报收于228.28元,上涨11.81%,换手率43.99%,成交量6.14万手,成交额13.35亿元。
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852.6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43.5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996.22万元。
沪深交易所2025年11月3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云汉芯城(301563)因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5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4次上榜。
云汉芯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调整“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云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1,915万元对其增资。云汉软件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完成IPO,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由4,883.7074万元增至6,511.6099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会议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9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工业互联网体验中心一楼路演厅。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共8项子议案;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采用累积投票制。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至15:00。现场参会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7:00。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统计并披露。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为适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中第1至第8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1、2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7.9025万股,注册资本由4,883.7074万元变更为6,511.6099万元,股份总数由4,883.7074万股变更为6,511.6099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根据上市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公司上市时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内容,并调整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操作细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平庆忠声明,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丧失任职资格将立即辞职。已签署声明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叶钦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叶钦华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公司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亦非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被提名人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近三年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平庆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资格。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监管机构监督。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叶钦华声明,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况,将立即辞职。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健声明,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杨健确认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相关服务机构任职。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谴责或刑事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杨健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符合任职条件将立即辞职。
云汉芯城(证券代码:301563)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曾烨、刘云锋、李文发、周绍军、周雪峰、李剑峰;独立董事3名:叶钦华、平庆忠、杨健。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叶钦华、杨健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平庆忠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期三年。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职。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云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推进“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915万元对云汉软件增资,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2,915万元,公司仍持股100%。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云汉软件成立于2018年,主营业务涵盖软件、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公司及保荐人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范使用资金。
云汉芯城(证券代码:301563)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云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调整该项目及“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前者减少场地投入和软件购置,增加研发投入;后者增加场地和人员投入,减少设备购置。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仍为371,520,174.30元。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损害股东利益。保荐人对此无异议。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担保文件。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资信,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为关联方担保、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等。公司应采取反担保措施,加强担保全过程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明确责任人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其任职资格要求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经济、管理、证券等相关经验,且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保密工作等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空缺期间须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须代行。董事会秘书离任需进行审查并移交资料,持续履行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董事高管任免、薪酬等事项进行监督。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条件,保障知情权和工作支持。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连任需经股东会选举。细则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辞职及履职记录要求。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升效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项目合作、股票基金、债权投资等。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规和产业政策,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股东会、董事会、总裁依权限决策投资事项。达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特定比例及金额标准的投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同类交易按12个月内累计计算。财务部负责投资的财务记录与核算,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被投企业财务。对外投资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知情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选举董事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即为累积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应分别进行,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承诺。股东会表决前,主持人应说明累积投票规则。得票数高者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且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章程规定比例,需进行后续选举。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事项,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会行使职权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须开设专户存放资金,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涉及置换、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改变用途等事项须及时披露。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应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应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等多种形式。公司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关联董事或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根据交易金额及比例确定,部分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特定情况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程序。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会议记录、决议须签字存档,保存期限10年以上。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权益,规范股东会组织与行为。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为常设机构。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强化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11.6099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7.9025万股。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科技、物联网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批发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研发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内容,并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程序。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坚持持续、稳定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云汉芯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7.9025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7,152.02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云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915万元,用于实施“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本次增资后,云汉软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2,915万元。该项目实施主体为云汉芯城和云汉软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将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符合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计划,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此无异议。
云汉芯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7.9025万股,募集资金净额37,152.02万元,用于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智能共享仓储建设等项目。公司调整“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和“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前者减少场地投入、增加研发投入,后者增加场地及人员投入、减少设备购置。同时,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云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上述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认为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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