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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普冉股份(688766)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4亿元,占总成交额5.6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4 0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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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盘,普冉股份(688766)报收于146.14元,上涨14.1%,换手率12.3%,成交量18.21万手,成交额25.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4亿元,占总成交额5.6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上海志颀拟转让普冉股份5,583,173股,占总股本3.77%,为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不导致控制权变更。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4亿元,占总成交额5.69%;游资资金净流出5880.27万元,占总成交额2.32%;散户资金净流出8520.74万元,占总成交额3.37%。

公司公告汇总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证券代码:688766,证券简称:普冉股份。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参与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5,583,173股,占公司总股本3.77%,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53%,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出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5%,非公司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王楠、李兆桂及财务负责人钱佳美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转让。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受让方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2025年11月3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70%。由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存在应披露的经营风险或其他重大事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受普冉股份股东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组织实施其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经核查,该合伙企业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应终止情形,未违反股份减持相关规定或承诺,非国有股东,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且无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其为普冉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5%。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程序。普冉股份满足现金分红、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及发行价等条件,且不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不涉及重大事件影响。中信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资格要求。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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