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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希荻微(688173)股东户数1.47万户,较上期增加3.1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3 08: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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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希荻微(688173)报收于15.79元,下跌3.95%,换手率2.09%,成交量8.53万手,成交额1.3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1.5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296.99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户数为1.47万户,较前一期增加3.1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希荻微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及取消监事会等重要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1.54万元,占总成交额1.26%;游资资金净流入1296.99万元,占总成交额9.54%;散户资金净流出1125.45万元,占总成交额8.28%。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7万户,较6月30日增加453户,增幅3.1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88万股下降至2.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6.9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希荻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毅主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作废行为符合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71,500股限制性股票被作废。第一归属期(2023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19日)届满,对应未归属的175,500股作废。由于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为-14.96%,未达到不低于40%的业绩目标,第二归属期对应的104,000股作废。本次共作废351,000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因7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1,804,665股限制性股票作废;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3日)届满,未归属的1,669,665股作废;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标,第二归属期对应的2,035,755股作废。本次共作废5,510,085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并履行了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持续披露。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613,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对应未归属的1,053,500股作废。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标,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440,000股作废。本次共作废2,107,000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希荻微关于作废2022年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作废2022年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归属期届满及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40%),合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07,000股、第二期5,510,085股、第三期351,000股。上述事项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称本次作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认为作废符合相关规定,法律意见书确认其合法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TAOHAI(陶海)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共91人,代表股份143,142,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5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希荻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TAO HAI(陶海)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91人,代表表决权股份143,142,288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4.995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废止议案。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半数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进行了单独计票,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全过程,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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