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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香江控股(600162)股东户数增57.93%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11-02 05: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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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香江控股(600162)报收于2.09元,较上周的2.25元下跌7.11%。本周,香江控股10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2.3元。10月31日盘中最低价报2.08元。香江控股当前最新总市值68.31亿元,在房地产开发板块市值排名49/8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600/5163。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户数达8.51万户,较6月30日增加3.12万户,增幅57.93%。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前三季度主营收入11.47亿元,同比下降64.46%;归母净利润-5222.88万元,同比下降176.55%。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拟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香江控股股东户数为8.51万户,较6月30日增加3.12万户,增幅57.9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06万股降至3.8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9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香江控股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主营收入11.47亿元,同比下降64.46%;归母净利润-5222.88万元,同比下降176.55%;扣非净利润-1.42亿元,同比下降590.39%。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主营收入4.11亿元,同比下降68.7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238.26万元,同比下降223.7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527.56万元,同比下降572.81%。负债率66.12%,投资收益-85.32万元,财务费用1.7亿元,毛利率34.21%。

公司公告汇总

香江控股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4.11亿元,同比减少68.74%;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收11.47亿元,同比减少64.46%。归母净利润本报告期为-3238.26万元,同比减少223.7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222.88万元,同比减少176.55%。扣非净利润本报告期为-9527.56万元,同比减少572.8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2亿元,同比减少590.39%。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177.78万元,同比减少119.15%。总资产162.8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14%;归母所有者权益57.8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98%。

香江控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部分议案将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交所披露。

香江控股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0月29日召开监事会,4名监事全票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承诺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审议续聘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等四项议案,其中取消监事会为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香江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9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6万元,合计259万元,较2024年略有下降。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能力,近三年无处罚记录。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香江控股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香江控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1029)
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使用须按计划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或补流,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定期披露使用情况,保荐人及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报告。

香江控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1029)
选聘年报审计机构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禁止大股东提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需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招标方式,须公示结果。改聘时需评估理由并报备证监局,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股东会决议须披露解聘原因及前后任机构情况。

香江控股关联交易决策及实施制度(20251029)
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累计计算并定期披露。部分情形可免于审议披露。

香江控股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1029)
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防止资金占用。财务部门支付关联方款项须审查协议、合同及决策程序。资金往来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审批。建立专门财务档案,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时须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禁止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代偿债务及为关联方担保。

香江控股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1029)
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不得为其提供担保或抵押。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设立领导小组监督,财务部门每月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独立董事、监事每季度查阅,发现问题及时提请处理。若发生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及时报告并采取法律措施。非现金资产抵债需评估、公告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1029)
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提议解职。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职权。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事项须经其审议或建议。公司应保障其知情权、工作条件及津贴,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香江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029)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等并提出建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会议提案由评审小组准备,最终议案报董事会审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香江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029)
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职责包括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绩效评价体系,审查履职情况并监督执行。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意见,成员负有保密义务。

香江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029)
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聘任、独董资格审查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香江控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1029)
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杜绝内幕交易。内幕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诉讼、股权结构变化等未公开信息。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须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知情人员不得泄密或从事内幕交易,违者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香江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029)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重大事件须按规定披露。信息须在指定媒体发布,不得以新闻形式替代。设立信息披露管理小组,负责文件审核。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香江控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1029)
规范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监管机构。通过官网、电话、邮件、说明会、路演等方式交流。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设专职部门和人员。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或作出收益预测。

香江控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029)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适用于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会计差错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项目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差错由内控部调查并提交处理意见,董事会审议决定。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并以临时公告披露。适用于季报、半年报。

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029)
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具会计专业背景。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并行使监事会职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年度报告披露时应同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1029)
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财务报告监督。审计委员会应在年报编制中履职,参与审计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按时提交报告。年审前后须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决议。如改聘,须评估执业质量,发表意见,经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并通知被改聘机构参会陈述。续聘或改聘均需形成书面记录,报注册地证监局。委员须保密,防止内幕交易。

香江控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1029)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需具备财务、法律知识及秘书资格证书,特定违规情形者不得担任。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须聘任新人,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有权查阅文件、列席会议,公司应提供支持。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上交所报告。违反制度将被惩戒,严重者解聘。

香江控股经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1029)
经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督。任期三年,可连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经理、财务总监等由经理提名,均需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存在刑事、诚信、监管处罚等情形者不得担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财务、管理方案,决定非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任免。重大事项需召开经理办公会讨论,形成预案报董事长审批。重要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否决违规决定,必要时可提议解聘。

香江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1029)
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召集需遵守程序,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须属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

香江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029)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决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交易表决,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得重复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信息披露及文件保管,会议档案保存十年。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029)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6843.8122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股份总数326843.8122万股,均为普通股。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国内贸易、供应链管理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增资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公司设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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