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富瀚微(300613)报收于46.99元,下跌1.01%,换手率1.54%,成交量3.37万手,成交额1.59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04.4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15.9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88.56万元。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标准系数为1,31名激励对象可按100%比例行权。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率为2.5%,标准系数为0.3,2名激励对象按100%行权,1名按50%行权。
公司拟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离职5名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合计48,450份,以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155,109份;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离职7名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27,335份,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2,190份,第三个行权期未达标部分7,770份及1名个人考核不达标1,140份。
本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1,994份,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3,559份,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38,435份(首次授予27,335份,预留授予11,100份)。注销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行权期内未行权、公司层面行权条件未完全成就及个人绩效未达标。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管理团队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批准,公司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与注销已履行必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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