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银龙股份(603969)报收于10.31元,下跌1.43%,换手率2.76%,成交量23.28万手,成交额2.4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60.52万元,占总成交额21.51%;游资资金净流入2977.98万元,占总成交额12.41%;散户资金净流入2182.54万元,占总成交额9.1%。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银龙股份股东户数为2.73万户,较6月30日减少2254.0户,减幅为7.6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9万股上升至3.1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3.84万元。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9.70亿元,同比增长14.25%;年初至报告期末24.43亿元,同比增长10.93%。
利润总额:本报告期1.36亿元,同比增长52.41%;年初至报告期末3.60亿元,同比增长6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1.01亿元,同比增长48.51%;年初至报告期末2.73亿元,同比增长6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1.02亿元,同比增长52.20%;年初至报告期末2.74亿元,同比增长63.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6994.05万元,同比增长621.91%。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12元/股,同比增长50.00%;年初至报告期末0.32元/股,同比增长60.00%。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12元/股,同比增长50.00%;年初至报告期末0.32元/股,同比增长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4.01%,增加1.17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10.81%,增加3.59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45.19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26.68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9.2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谢志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涉及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共19项制度,各项议案均获9票赞成。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选王昕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表决结果9票赞成。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本次共涉及19项制度,其中新制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7项;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2项。上述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6日15:00-16: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11月19日至2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公司邮箱dsh@yinlong.com提交问题。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志峰、财务总监钟志超、独立董事李真、董事会秘书谢昭庭。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2-26983538,邮箱:dsh@yinlong.com。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就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建议、拟定选任标准、审核人选资格、审查独立董事提名人资格等。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问责范围包括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薪、撤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理,主动纠错或情节轻微者可从轻、减轻或免责。问责程序包括举报、调查、申辩、审批,并在收到监管文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告结果。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公司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应审慎确定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不得滥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需填写审批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归档。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按期报送监管机构。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工作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控、信息上报及沟通交易所。舆情处理坚持快速反应、真诚沟通、积极面对原则。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应对。可通过官网澄清、发布澄清公告,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相关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者将被追责。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直接经办人等。对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低级错误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调岗、降薪、罚款、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主动纠错者可从轻或免于处理。对外聘机构因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差错的,公司可要求解释、索赔或解除合同。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成员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公开承诺,承担保密、忠实义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或原材料,规模不超过年度经营需求,持仓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须以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议制度及年度方案。公司设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设期货结算小组和风控小组,分别负责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风险监控。额度超最近一期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行授权管理,定期报告持仓、盈亏及风险状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督促整改及定期报告。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报告、对外投资、资产买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审计部需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重大事项及时审计。公司应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禁止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等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要求董监高在买卖股份前申报计划,及时披露减持或增持信息,并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或错误、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实行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承担主要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有主动纠错等情形的可从轻处理。季度报告、半年报差错参照执行。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登记备案。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等。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相关人员须签署保密承诺,违规泄露或交易的公司将追责。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情形及其他重大事项,如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担保、诉讼、业绩变动等。达到规定标准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须在发生或知悉后24小时内报告。报告须书面报送董事会秘书,经审批后依规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信息。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应在指定媒体及交易所网站发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须披露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资产减值、股权变动等。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由审计委员会审核。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须履行登记程序。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防止内幕交易。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战略发展部负责前期分析评估工作,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相关事项须报董事会审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免除通知期限。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且不得由会计师或律师兼任。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报送交易所,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内部机构设置等方案,有权审批日常费用、签署合同、决定员工聘用与奖惩。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报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研究决定事项需明确目标、措施、时间和责任人。总经理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财务、投资等情况,保证报告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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