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五洲新春(603667)报收于43.53元,下跌0.37%,换手率5.7%,成交量20.86万手,成交额9.03亿元。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55.79万元,占总成交额0.95%;游资资金净流入4.3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851.44万元,占总成交额0.94%。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23万户,较6月30日增加234.0户,增幅0.3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086.0股减少至5068.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3.39万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为6个月。公司2025年6月末总资产54.42亿元,归母净资产29.62亿元。中信证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认为五洲新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3亿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锁定期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张峰持股19.00%,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7.79%,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2025年1-6月归母净利润为7,529.00万元,净资产为296,156.14万元。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批准报出。注册资本36,634.05万元,主营业务为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等研发生产销售。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64,549,247.12元,营业成本2,725,184,605.23元,净利润90,984,271.88元。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43,960,860.00元。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本年度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WJB控股70%股权,形成商誉62,881,835.72元。无重大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09,860,831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限售期六个月。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主营业务为轴承、精密机械零部件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发行主体资格。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109,860,831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性投资占净资产比例较低。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确认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审核。该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