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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华资实业(600191)拟取消监事会并变更经营范围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10-26 03: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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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华资实业(600191)报收于7.7元,较上周的7.45元上涨3.36%。本周,华资实业10月24日盘中最高价报7.88元。10月21日盘中最低价报7.43元。华资实业当前最新总市值37.34亿元,在农产品加工板块市值排名14/2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057/5160。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华资实业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生物科技研发等内容,并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
  • 公司公告汇总:华资实业将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公司公告汇总

华资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拟新增“生物科技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0万元。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华资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华资实业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将于2025年11月6日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0日,审议事项包括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1.01至1.05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493.20万元,主营业务涵盖食品生产、粮食加工及生物技术研发等。公司将设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须满足独立性要求。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方面,现金分红每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内部审计制度将持续健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股东会决定。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华资实业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生物科技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内容,增设“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多项治理制度同步修订或制定,包括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截至2024年末,该所有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01,434万元。项目合伙人纪贇、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传方、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处罚记录。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8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55.00万元,内控审计25.0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适用于登记在其名下及通过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含融资融券交易中的股份。相关人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的规定。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买卖股份需提前申报计划,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监督,违规行为将被上报监管机构。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适用情形包括辞职、任期届满、罢免等。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原成员继续履职至新成员就任。董事辞职自提交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则需继续履职。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或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定期限内持续有效,保密义务长期有效。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内离职的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存在未履行承诺或违规行为的,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内外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资产投资、证券投资等。投资需遵循有利于持续发展、科学决策、资源优化配置等原则。决策权限根据金额和比例划分,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总经理负责投资后续日常管理,财务部门需完整记录投资活动。公司可依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不可抗力等原因回收或转让投资。对外投资事项须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子公司也应遵守信息披露要求。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规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信息范围包括对公司股价有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等。信息报送需经审批流程,经办部门提交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核,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对外报送时须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相关材料作为内幕信息管理,接收方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公司证券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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