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1日收盘,宁波华翔(002048)报收于32.36元,下跌0.71%,换手率2.55%,成交量18.08万手,成交额5.84亿元。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06.1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14.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91.89万元。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注册资本814,095,508.00元,股份总数814,095,50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91,900,946股,无限售条件股份522,194,562股。公司属汽车制造行业,主营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2024年度合并营业收入26,324,480,805.42元,营业成本21,955,754,760.41元。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3,005,012.5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6,656,201,531.47元。公司财务报表经第八届第十九次董事会批准于2025年4月24日报出。
宁波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出,宁波华翔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073.18万元,用于芜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重庆内饰件基地、研发中心、数字化升级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锁定期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为峰梅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广发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出具上市保荐书和发行保荐书,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同意推荐其发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涵盖大众、奔驰、宝马、比亚迪、特斯拉等国内外知名车企。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128.7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4亿元,主要因出售境外子公司产生投资损失,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增长23.46%。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1,227,942.2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1亿元,用于芜湖和重庆汽车零部件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数字化升级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限售期6个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内部控制规范。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244,149,936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产能、研发创新及数字化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并收到《关于受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89号)。经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注册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告由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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