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0日收盘,华资实业(600191)报收于7.49元,上涨0.54%,换手率0.94%,成交量4.56万手,成交额3443.44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3.06万元,占总成交额4.45%;游资资金净流入349.1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4%;散户资金净流出196.09万元,占总成交额5.7%。
华资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拟增加“生物科技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0万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华资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25-05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或监事会的内容,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临 2025-050)。
华资实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5-05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11月6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0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1.01至1.05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联系方式:董月源,电话(0472)6957548。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华资实业《公司章程》修订稿(2025年10修订)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493.20万元,主营食品生产、粮食加工、生物技术研发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每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设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股东会决定。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资实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生物科技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增设“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此外,公司修订或制定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事宜。
华资实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2024年末有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01,434万元。项目合伙人纪贇、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传方、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且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处罚记录。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8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55.00万元,内控审计25.0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资实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含融资融券交易中的股份。相关人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规定。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买卖股份需提前申报计划,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监督,违规行为将被上报监管机构。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华资实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适用范围包括辞职、任期届满、罢免等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原成员继续履职至新成员就任。董事辞职自提交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则需继续履职。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或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定期限内持续有效,保密义务长期有效。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内离职的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存在未履行承诺或违规行为的,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华资实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内外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资产投资、证券投资等。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循有利于持续发展、科学决策、资源优化配置、经济效益良好、依法规范运作等原则。投资决策权限根据金额和比例划分: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总经理负责投资后续日常管理,财务部门需完整记录投资活动。公司可依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不可抗力等原因回收或转让投资。对外投资事项须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子公司也应遵守信息披露要求。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华资实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制度明确信息范围包括对公司股价有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等。信息报送需经审批流程,经办部门须提交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核,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对外报送时须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相关材料作为内幕信息管理,接收方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公司证券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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