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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苏豪时尚(600287)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4.24万元,占总成交额11.8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1 0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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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0日收盘,苏豪时尚(600287)报收于5.56元,上涨1.83%,换手率1.38%,成交量6.05万手,成交额3318.6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4.24万元,占总成交额11.8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因2023年业绩未达解锁条件,苏豪时尚拟回购注销2,051,900股限制性股票。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总股本将由438,847,974股减少至436,796,074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苏豪时尚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36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4.24万元,占总成交额11.88%;游资资金净流出93.5万元,占总成交额2.82%;散户资金净流入487.74万元,占总成交额14.7%。

公司公告汇总

苏豪时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因2023年业绩未达解锁条件,拟回购注销该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051,900股;据此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06万元,以及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0万元;同时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苏豪时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6日14时30分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0日。会议审议四项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现场参会需提前办理登记。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苏豪时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苏豪时尚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业绩未达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51,9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38,847,974股减少至436,796,074股,注册资本由438,847,974元减少至436,796,074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内容包括第六条注册资本和第二十七条已发行股份数。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苏豪时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2024年末有199名合伙人、1,052名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收入15.4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32亿元。项目合伙人杨宇、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质控复核人王克亮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2025年度审计费用136万元,较2024年下降28.42%。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均未提出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苏豪时尚章程(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6,796,074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增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设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现金分红,每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规定了董事、高管义务及股东权利等事项。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就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因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51.900股。回购价格由2.89元/股调整为2.80元/股,调整原因为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约57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及信息披露等手续。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苏豪时尚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因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决定回购注销该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51,900股,回购价格为2.8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约57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全部结束。回购后公司总股本由438,847,974股变更为436,796,074股,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苏豪时尚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因公司已于2023年8月23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回购价格2.89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09元,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80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及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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