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丛麟科技(688370)报收于27.05元,下跌2.73%,换手率4.05%,成交量1.77万手,成交额4844.33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41.0万元,占总成交额7.04%;游资资金净流入402.83万元,占总成交额8.32%;散户资金净流出743.82万元,占总成交额15.3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14时00分在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793,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8673%。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议案获有效通过。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丛麟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乐平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793,668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69.86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票数95,586,2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35%,反对207,373股,弃权0股。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2,227,532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1.483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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