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山西焦化(600740)报收于4.18元,上涨1.7%,换手率2.04%,成交量52.16万手,成交额2.17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03.8万元,占总成交额13.38%;游资资金净流出2042.62万元,占总成交额9.41%;散户资金净流出861.18万元,占总成交额3.97%。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就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峰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共497人,代表股份1,573,239,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03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达到通过条件。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峰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73,239,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37%。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前三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第四项为普通决议议案。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显示,焦炭产量为664,223.00吨,销量为670,449.04吨,销售收入(不含税)为886,450,490.76元,平均售价1,322.17元/吨;沥青产量26,984.68吨,销量26,112.74吨,销售收入84,246,984.10元,平均售价3,226.28元/吨;工业萘产量8,305.86吨,销量8,224.78吨,销售收入35,372,208.71元,平均售价4,300.69元/吨;甲醇产量59,584.12吨,销量56,128.70吨,销售收入106,524,708.07元,平均售价1,897.87元/吨;炭黑产量19,534.00吨,销量19,072.00吨,销售收入92,315,318.62元,平均售价4,840.36元/吨;纯苯产量14,275.88吨,销量14,748.54吨,销售收入75,253,309.98元,平均售价5,102.42元/吨;洗精煤采购量956,780.69吨,消耗量919,036.25吨,采购金额1,012,084,262.83元,平均单价1,057.80元/吨。本季度无其他重大影响事项。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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