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冠盛股份(605088)报收于40.6元,上涨4.24%,换手率3.77%,成交量7.52万手,成交额3.0亿元。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58.16万元,占总成交额1.53%;游资资金净流出289.66万元,占总成交额0.97%;散户资金净流入747.82万元,占总成交额2.4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选举周家儒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二是选举王许先生、朱健先生、倪贞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王许先生为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三是选举陈海生先生、王许先生、林烽先生、周家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陈海生先生为召集人。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77,7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8名,代表股份6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41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21%。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家儒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制定、修订、废止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其中,变更注册资本等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免去李智月女士职工监事职务,同意选举倪贞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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