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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国卫通(601698)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40.26万元,占总成交额1.6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6 01: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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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中国卫通(601698)报收于21.71元,上涨0.37%,换手率0.83%,成交量35.13万手,成交额7.5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40.2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359.5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中国卫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四项议案。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徐文因工作调整辞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鲁征为新任职工董事。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调整战略与投资(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及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40.26万元,占总成交额1.64%;游资资金净流入1359.53万元,占总成交额1.79%;散户资金净流出119.27万元,占总成交额0.16%。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亦作出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7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68,314,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34%。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中国卫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孙京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7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68,314,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33%。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4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董事徐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ESG)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文先生离任后不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鲁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鲁征先生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本次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徐文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中国卫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京主持,表决结果均全票通过。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调整后战略与投资(ESG)委员会成员为孙京、马海全、刘永、杨亦可、金野,召集人为孙京;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孙京、李海金、金野、雷世文、李明高,召集人为孙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雷世文、刘永、李明高,召集人为雷世文;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明高、刘永、雷世文,主任委员为李明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第三届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中国卫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标准、程序及人选。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

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
中国卫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审计工作,完善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财务信息披露审核、关联交易审查等,重大事项需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委员会有权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与履职情况,并可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议记录须保存不少于10年,成员对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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