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300773.SZ)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下发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孙宇丹担任公司董事。孙宇丹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均自2025年10月11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宇丹担任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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